「香港大人網」女版主依靠他人賣淫罪成 被判感化12月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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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蔡嘉怡被指有份管理「香港大人網」被判感化12月。(資料圖片)

警方去年搗破援交論壇「香港大人網」,指該網涉賣淫活動,並拘捕男創辦人及兩名男女版主,三人早前被裁定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為生罪成,其中兩名男被告已分別被被判240及160小時社會服務令,當中的創辦中被判罰款10萬元,餘下一名女版主,因有吸毒癮及不幸經歷,感化官認為感化對她幫助大,今(12月16日)於區域法院被判感化12個月,期間須遵守感化官指示。

三被告依次序為馮家俊(32歲)、司徒嘉暉(29歲)及蔡嘉怡(24歲),三人經審訊後被裁定依靠他人賣淫收入為生罪成。

有跟女被告蔡嘉怡的感化官指,蔡有毒癮,現時正接受住院式戒毒療程,她與父母關係惡劣,她17歲時誕下的女兒,現於寄養家庭。感化官又透露,女被告認為父母沒有時間照顧她,令她學壞,她沒有人生目標,過去生活有很多不幸,遇人不淑,令她人生、親子、自我形象等方面都出現問題,而感化期間提供的輔導則有助被告更生。

官接納被告問題源自與父母關係

法官李運騰亦同意被告的問題源自與父母的關係,令她對人生態度抱不負責的態度,青年時便懷孕,亦缺乏人際技巧,加上濫藥問題令情況惡化,惟考慮被告年青及初犯,應予以機會,而她亦自願參加住院左戒毒療程,展示出她有改過的決心,故判處感化令。

案情指,香港大人網是網上社交平台,提供財經、時裝、新聞等資訊,當中有一個成人討論區,女性可免費成為會員;男性貴賓會員要付年費550元,若要聯絡女會員,要支付虛擬金幣;男性特級貴賓支付8,000元,就可以直接聯絡女會員商討性交易,以及觀看她們的性感照、性喜好、交易條件等資訊。貴賓會員和特級貴賓可透過與女會員性交,「認證」她的性表現和服務質素,然後在網站張貼有關「報告」。

警員「放蛇」登記成會員搜證

警方派出男女警登記成為香港大人網會員並搜集證據,並分別拘捕三被告。警方發現首被告租用網站伺服器,並用其銀行戶口收取會費,其戶口有逾180萬元。

次被告在警誡下承認,他於2013年登記成為該網站會員,後來發現論壇運作混亂,遂於2014年6月起義務管理論壇,沒有從中獲利。至於第三被告警誡下承認,曾於論壇上載性交易條件等個人資訊,亦有招攬其他女性入會成為會員,但她強調從未收錢。

案件編號:DCCC19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