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參與前年831集會 李卓人楊森黎智英今認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撰文:呂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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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早前李柱銘、何俊仁和黎智英等多名民主派元老因參與前年8.18示威,被裁定組織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罪成後,區院今(7日)審理第二宗涉及黎智英等人的同類案件。案件原定今日開審,而黎和同案的楊森和李卓人承認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其中李卓人在庭上被問及是否認罪時,表示「認罪,但我們並沒有做錯,歷史將宣判我們無罪!」而控案情指,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下,3名被告仍與他人於前年8.31在港島遊行,楊森和李卓人更帶領示威者高叫口號和指揮交通。法官聽取求情後,把判刑押後至下周五(16日),期間楊森和李卓人等繼續保釋。

被告黎智英(72歲)、楊森(72歲)和李卓人(63歲),現被控於2019年8月31日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律政司早前起訴李柱銘、吳靄儀和黎智英等多名民主派人士,指他們於2019年8月至10月期間多次參與、組織或煽惑他人參與多個未經批准集結;律政司共分四案提告,其中區域法院已經完成第一宗涉及「8.18流水式遊行」的審訊,黎智英、李卓人和李柱銘等九人於該案中,被法官胡雅文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將於4月16日作求情和判刑。第二宗案件則在今天(7日)展開聆訊,並同樣由法官胡雅文主理,審訊原訂為期七天,但由於三名被告表示認罪,因此將無需進行審訊。

今天繼續有多名市民到庭旁聽審訊,其中早前被定罪候判的吳靄儀和何俊仁亦有到庭支持和協助;當已經被關押多時的黎智英進入犯人欄時,庭上市民均表現十分熱烈,不斷揮手和大叫支持語句,需要保安提醒大家保持冷靜。

楊森和李卓人帶領示威者高叫口號

控方讀出案情並播出多條新聞片段,指民陣於前年8月8日向警方申請舉辦於案發當日舉行遊行集會,但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明言反對遊行。民陣其後取消遊行,但仍有大量市民自發到現場「行街」,亦有宗教團體發起「為香港罪人祈禱大遊行」,指宗教遊行無需通知警方,唯警方其後澄清超過三十人參與的宗教遊行並不在豁免之列。

至案發當日約12時,陸續有大量市民前往灣仔修頓球場一帶聚集,期間在場示威者大叫「香港人加油」、「五大訴求缺一不可」、「調查警暴」等口號;其時,三名被告亦身處修頓球場之中,其中楊森和李卓人被指帶領眾人高叫「香港人加油」、「五大訴求」等口號;控方又播出一段李卓人當日在修頓球場內接受訪問的片段,期間李指雖然警方反對當日的遊行,但仍認為根據《基本法》和國際人權公約等,香港人依然有遊行示威的自由。警方則派遣大量警力到場戒備,並舉起黃旗和作出口頭警告,指現場集會屬於未經批准集結,參與者有可能被刑事檢控;唯現場市民表現激動,以侮辱性言語「黑警還眼」「垃圾」等指罵警員;警方其後撤退。

示威期間交通嚴重受阻 花園道晚上八時許才恢復通車

至約1時半,遊行隊伍離開修頓球場並遊行往警察總部,三名被告也被拍到身在隊伍中。數百名示威者及後佔領警總外的道路,高唱歌曲和高叫口號並堵塞現場交通。警方再次發出警告但不果,並被在場示威者以「黑社會」、「黑警死全家」等指罵。隊伍在警總短暫停留後隨即繼續往金鐘道遊行,期間楊森和李卓人曾參與指揮交通以便讓示威者通過,並一路高叫「香港人加油」等口號。

控方續指,當遊行隊伍到達花園道一帶時,楊森和李卓人負責指示示威者前往聖約翰座堂,有部分示威者跟隨二人指示自花園道前進,其間有示威者高唱「Sing Hallelujah to the Lord」,亦有大量示威者高叫「反對8.31」、「真普選」、「調查警暴」等口號。有示威者在花園道附近與警方爭論,更一度嘗試衝擊警方防線,但最終失敗。控方指,警方當日沒有在花園道一帶進行驅散行動,但亦指示威期間灣仔至金鐘花園道一帶的交通嚴重受阻,其中花園道更要到當晚八時許才恢復通車。

案件編號:DCCC 53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