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生癬的士司機 在女乘客前露下體罪成 被判入獄21日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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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李國成被裁定在女乘客面前露陽具罪成被判入獄21天。(資料圖片)

的士司機接載5名女乘客包括2名女童期間,把褲拉下並露出下體,在旁任職護士的女乘客憑經驗判斷出司機把生殖器放在黑色褲子上,司機早前在觀塘法院被裁定公眾地方作出猥褻行為罪,案件今早判刑,報告指被告並無精神病或吸毒問題,但裁判官認為案情獨特及嚴重,須要判監,判被告即時入獄21天。被告曾要求保釋等候上訴但被拒。

被告李國成,40歲,被控於今年7月5日在車上司機位露出陽具。

控方案情指,被告當日載著5名女乘客,當中兩名是未滿三歲的女童,而坐在司機位旁的女乘客,期間見被告拿出下體,女乘客稱她當時十分吃驚,但仍嘗試拿出手機拍下照片並報警。

辯方案情指被告時聲稱全身生癬,當時因搔癢才「大意」把短褲褪下至屁股位置,但否認露體,並指事主只是看錯安全帶為他的下體。

裁判官在裁決時接納女乘客的口供,並指身為女乘客是一名護士,有豐富為病人洗下身經驗,認為事主「比一般人見得多性器官」,相信她能認清被告當時暴露的是陽具,故裁定被告罪成。

案件編號:KTCC 4182/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