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男為電騙集團向長者收騙款囚32月 官指被告如沒有武器的旗兵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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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歲已退休婆婆收到電騙電話後信以為真,趕忙帶10萬給騙徒時,幸得機警外籍女傭察覺,並尾隨其後,及時制止婆婆把錢交出。惟該名被派往收款的內地無業青年,續為電騙集團收款,數月後再遇精明主婦而被捕。青年昨在區域法院承認曾向多名受害長者收取25萬元騙款,今(5日)被判入獄32個月。法官判刑時敦促政府及傳媒要加把勁,囑咐人們不要接聽來歷不明的電話,更形容如被告這類誇境犯案青年,有如沒有武器的「旗兵」。

來自廣東江門的被告李舜佳(21歲)承認2項串謀洗黑錢及3項洗黑錢罪。

法官陳廣池判刑時指,被告犯案並非一時貪念,他利用雙程證來香港收錢,雖不是主腦,卻是罪案中最重要一環、即收錢,而被告涉跨境犯案,並從事洗黑錢的行為。

官形容被告如沒有武器的旗兵

陳官續指,電話騙案在香港無日無知,除了香港市民被騙外,內地亦有人被詐騙巨款,而犯案手法均如出一轍,利用年老長者擔憂親人而衝動付錢的心理,而案中的首名長者更差點損失10萬,幸機智的女傭阻止以幸免損失。陳官更形容如被告般的年青人誇境犯案有如沒有武器的「旗兵」。

這類中國人詐騙中國人的大規模犯罪行為無遠弗屆,詐騙基地甚至在海外有規模地建立,騙子除了受害人絕望惡慌及擔憂外,更可能喪失畢生的血汗積蓄。
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
法官陳廣池形容被告如沒有武器的「旗兵」。(資料圖片)

官籲政府傳媒加把勁

陳官又明言希望政府及傳媒能加把勁,提高市民警覺意識,留意這類騙案的普遍性及囑咐人們不要接來歷不明的電話。陳官又指:「當然這不是萬全之計、靈丹妙藥,但至少可減低詐騙者奸計得逞的機會。

被告認曾向3名71至94歲長者收25萬騙款

案情指,今去年3月7日,88歲已退休的趙姓長者收到一名自稱認是孫兒的電話,聲稱被人脅持,並要婆婆用15萬贖他。婆婆「講價」至10萬,並聽從要求,單獨前往交贖金,婆婆的女傭見婆婆神情緊張,遂尾隨跟去。

婆婆到銀行提錢後,在銀行附近徘徊,負責收錢的被告突行近婆婆,並帶她到後巷收錢,在交錢的剎那,女傭即跳出來制止及報警,嚇退被告。

被告於再於案發後兩天,以類似手法,騙取一名84歲伯伯及一對94歲及71歲母女金錢,共25萬。

被告認為1千元車馬費來港收騙款

及至去年7月13日,被告與同黨再重施故技向一名60歲家庭主婦下手,主婦臨下的士交錢時,叫的士司機為她報警而拘捕被告。

被告在警誡下稱,他在鄉下認識一個叫「阿明」的朋友,並介紹他來港工作。阿明指,「老闆」會致電叫他在香港收錢,事成可獲1000元車馬費,收到的錢則匯給內地的老闆。被告向警方稱,他起初並不知道收的是甚麼錢,惟期後估計是非法的,但因需要錢而繼續做。

案件編號:DCCC96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