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不承認學生會 多個委員會將無學生代表 被質疑違規程

撰文: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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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早前通過「感激」七一刺警案疑兇議案惹起爭議,事件今日(13日)繼續發酵,校方發聲明不再承認港大學生會地位,又指將設立專責團隊,協調和處理各類學生事務。
多名學生會前代表質疑,學生會寫入《港大條例》,即承認學生會是官方組織,若校方未修改《規程》,單方面不承認學生會地位,學生會有權作出司法覆核。他們指,多個大學事務委員會的學生成員,均由學生會委任,若然不容許民選代表發聲,將失去代表性及向學生問責的精神。《香港01》正就此向校方查詢。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早前通過「感激」七一刺警案疑兇議案惹起爭議,事件今日繼續發酵。(資料圖片)

《香港大學規程》列明由評議會委學生加入

翻查《香港大學條例》附表的《香港大學規程》,訂明港大紀律委員會的學生小組,由評議會委任20位學生組成,而學生會會長須於每年6月1日前將獲委任的成員姓名及位次,呈交教務長。

前港大校委會本科生代表李梓成指,港大學生會寫入《港大條例》,即承認學生會是官方組織,質疑校方單方面不承認學生會地位,「他日是否可以單方面不承認其他東西?」他認為學生會有權就此作出司法覆核。

前港大學生會會長郭永健指,學生會幹事會等成員已就議案事件辭職致歉,不應再有任何追究行動。(資料圖片)

前會長郭永健:校方應就此告一段落

若然港大不承認學生會地位,按程序須經校董會修改《規程》。有消息指,港大校委會對上次開會日期是4月份,當時未有提出修改《規程》刪走涉及港大學生會的部分。

前港大學生會會長郭永健批評,若然校方一日未修改《規程》,不應該不承認學生會地位,質疑有關做法違反《港大條例》。律師莊耀洸認為,難以單靠港大簡單聲明,判斷今次決定是否違例,例如校方會否終止現行紀律委員會的學生成員職務、拒委任《規程》訂明的學生代表為有關委員會成員,若校方有相關做法,則涉違反《港大條例》。

郭永健又指,學生會幹事會等成員,已就議案事件辭職致歉,認為校方應就此告一段落,不應再有任何追究行動。

紀律委員會等設有學生代表席位

港大校委會轄下有多個大學事務委員會,例如遴選學生事務長委員會、膳食委員會、大學設施委員會等,均有學生會委任的代表成員。李梓成指,校方毋須修改《規程》,便可刪去學生會代表在委員會的角色,若然校方日後「安插」學生代表,有關席位將失去向全體學生問責的精神。

郭永健認為,學生會是校內好大規模的組織,有份參與校政,例如膳食安排、宿舍管理、學術教學質素等表達意見,若由個別學生出任,會令人質疑其代表性及影響力。

港大5月時已停止代收學生會費、不再提供財政管理服務及接管學生會會址及設施。李梓成形容校方今次做法更辣,將學生會「連根拔起」,料日後學生會將不能再使用大樓會址,及協助安排轄下130個屬會預約場地、舉辦活動等,影響學生事務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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