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與《大公報》記者太古站打架案 二人准簽保守行為一年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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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梁天琦(左)及盧永賢(右)被控公眾地方打鬥,二人今獲准簽保守行為。(資料圖片)

本土民主前線的梁天琦早,前與追訪他的《大公報》記者發生爭執,有市民拍到雙方在港鐵太古站大堂對罵及涉嫌動武。兩人被控以一項在公眾地方打鬥罪。案件今於東區法院提堂,兩人准以1000元自簽守行為一年。

控罪指,梁天琦(25歲,學生)及盧永賢(42歲,記者)於去年8月13日,在太古港鐵站未付費大堂參與非法打鬥。

控方:兩人均有揮拳

案情指,去年8月13日,兩名港鐵職員看到首被告梁天琦及次被告盧永賢在太古港鐵站A出口及B出口附近打架,職員見狀即報警。職員當時見兩被告互相揮拳,他嘗試上前制止,並見到梁身穿的t-shirt 背部有個洞,其背部近右肩、面部及頸部亦有一些抓傷,而盧的牙齒亦流血、嘴唇破損。

根據站內的閉路電視可見,兩人互揮拳頭,盧更捉住梁,更將梁摔在地上,兩人互相追逐及掌摑對方,期間互相咒罵對方。

去年8月14日,盧到灣仔警署報案指被梁打傷,警方期後拘捕梁。警誡下,梁保持沈默。

案件編號:ESCC410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