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規管醫療美容儀器 政府擬設過渡期 料業界有時間取得資歷

撰文:朱韻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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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擬今年立法規管醫療儀器,有關條例將限制美容業界獨立使用部分美容儀器,引起美容業界強烈反彈。政府消息人士指,有關儀器的分類只是獨立顧問的建議,會先設立諮詢平台,廣納各界人士的意見後最後再作分類決定,並預料即使條例草案獲通過後也會有數年的過渡期,供業界充分時間取得所需的資歷和註冊。

港府早前提出立法規管醫療儀器的架構,並計劃於本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有關立法建議。條例草案擬監管特定的醫療儀器使用者必須在醫生在場監督下使用(類別A);或在醫生在場監督下使用或已獲政府認可的培訓資格(類別B)。消息人士指,若條例生效後,干犯有關規定一定是刑事,但是罰款或是監禁等罰則有待決定。

若落實有關條例,意味美容業界不能獨立使用部分美容儀器,引起美容業界強烈不滿,早前更發起千人請願行動反對規管。政府消息人士回應指,早前文件就市面約20種醫療儀器使用管制的分類,只是將獨立顧問的初步建議提交立法會,重申港府願意和不同持分者溝通,就有關使用管制的分類會先設立諮詢平台,廣納各界人士的意見後最後再作決定。消息人士強調,有關條例草案只是規管的框架,至於不同儀器的使用管制分類未必需要在條例草案通過前完成,強調規管是有互動性和有充分時間推展。

多個美容團體於上個月於立法會外發起千人請願行動,反對規管醫療儀器影響美容業界。(資料圖片)

消息人士又指,有關條例即使通過後,也不會即時生效,因有關條例將規管部分醫療儀器的使用者需獲衞生署認可的特定資歷,港府會待業界人士接受訓練後,有足夠人數滿足市場需要才生效,相信非一、兩年之間能完成。消息人士續指,現時香港市面上有過萬款不同型號的醫療儀器,即使條例通過後,衞生署會先為高風險的儀器進行註冊,相信為現時所有儀器完全註冊,需時數年時間。

信賴醫生操守 出事可即時急救

醫生的醫學訓練未必包括特別美容儀器的使用,但條例並不會規管醫生使用有關儀器,有美容業界不滿港府規管不公。消息人士解釋,醫生本身受過5年醫學訓練,具備操作儀器基本知識,加上醫生已有業界守則規管他們的執業,若有不當行為會有紀律聆訊。消息人士指,將部份較高風險的儀器規定需由醫生監督,能確保醫生在進行有關程序前看病歷,若程序期間有醫療風險可即時處理,又認為有關醫生不需要有專科資格。

政府消息人士強調,今次就醫療儀器規管立法,並非要針對美容業,而是推出市場前的登記和管制。該架構擬規定風險屬第II級至IV級或第B至D級的醫療儀器,以及有關儀器的本地製造商、進口商及分銷商都要向衞生署註冊。醫療儀器提供者並須備有一套監察系統,如發現有漏洞,需有處理回收和市場安全的糾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