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經理涉非禮印傭 事主指僱主吻其頸時充滿慾望 下體有反應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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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高級康樂事務經理涉在去年3月至6月間,先後13次非禮家中印傭。他否認13項非禮案受審,審訊今(13日)在西九龍法院續,事主繼續作供指,被告最後一次非禮其時,形容僱主充滿慾望地親吻其頸,她往下望見他的下體亦有反應,事主之後離家報警求助。辯方質疑指,事主首次在車上被非禮後,卻仍在公園坐了數小時,以待僱主接其回家。事主則解釋指當時她來港不久,不曾獨自外出。

被告巴廷明(56歲),康樂及文化事務署高級康樂事務經理(園藝),被控於2021年3月11日至6月25日期間,在香港新界元朗,猥褻侵犯女子X共13次。

在家中多次遭強吻及摸大腿

印尼籍女事主X昨供稱,她自去年1月15日起受僱於巴家,巴從3月11日先後多次在家中摸其大腿、強吻臉頰及嘴等,又曾被巴抱起,巴並說:「先生錫你。」X後來因無法忍受其所為,用手機拍下遭巴強吻其面的畫面。另在外傭中介公司的介入下,X曾接受3000港元作和解,巴亦承諾不會再犯,惟最後於2個月後又故技重施。

遭吻項向下望見對方有反應

X今繼續透過視像系統以印尼話作供,提及最後一次非禮事件,巴在吩咐她休假回來要進行的工作後,叫X走近他,巴隨即抱著並錫X的頸部。X用印尼話形容巴當時「好似好有慾望咁」,她低頭一看發現巴的性器官勃起,X感到十分害怕。X之後離開僱主家中,向朋友提及其遭遇,在朋友建議下,X向一個名為Mission的相關組織報案,之後就沒有再返回僱主家中,並於去年6月30日正式報警。

工作上常遭巴太責罵

被問及為何在非禮事件發生了這麼多次才報警,X自言當時剛來香港不久,不知道要去哪報案。X又指巴太經常在工作上責罵她,工作初時3個月不得休假及使用電話,她覺工作壓力很大,亦不敢將非禮事件告知太太。

車上遭錫手數秒

X在辯方盤問下,同意巴於3月11日載其到中介公司辦身份證時,在車上曾捉著X的右手,並錫了數秒時,X因害怕而未有反抗,X同意。律師續指,巴送X到中介公司後便離開,X未有向中介公司投訴。事實是巴在車上除下口罩,示意X靠近,X自行除下口罩靠近,巴才錫了她一下,X否認。

辯方續指,巴當日給了事主 200元才離開,X不曾向警方提及此事,質疑X明明可以自行回家,卻在公園坐數小時,待黃昏時由巴載她回家。X解釋,那是她第一次和巴外出,且她剛到香港2個月,期間不曾獨自外出。

審訊午續。

案件編號:WKCC 4566/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