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不服罪成判囚兩年 其中三警已就定罪及判刑提上訴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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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左至右)總督察黃祖成,警員劉興沛及黃偉豪已提出上訴。(資料圖片)

七名警務人員襲擊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罪成,上周五(17日)各被判入獄兩年。律政司透露,已接獲通知,其中三名被告,包括總督察黃祖成、警員劉興沛及黃偉豪三人,已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

七名被告依次是:有組織及三合會調查科(俗稱O記)總督察黃祖成(48歲)、觀塘反黑組高級督察劉卓毅(29歲)、觀塘反黑組偵緝警長白榮斌(42歲)、觀塘反黑組警員劉興沛(38歲)、東九龍總區偵緝警員陳少丹(33歲)、九龍城偵緝警員關嘉豪(32歲),及觀塘反黑組偵緝警員黃偉豪(36歲)。

七人被指於2014年10月15日凌晨,在添馬公園變電站毆打曾健超,於今年2月14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一項襲擊致他人身體傷害罪成,另陳少丹另有一項普通毆打罪成,七人全被判入獄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