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加保險入稟控前執董吳宇和多間公司 追討1.54億美元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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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獲接管的泰加保險於本周三(27日)入稟高等法院,循民事控告前執董吳宇和多間關連公司。泰加保險指,吳宇等涉透過欺騙計劃,挪用泰加保險存放在券商的1.54億美元(約12億港元),現向各被告追討涉款。

原告為泰加保險有限公司,六名被告為吳宇、Amber Hill ES Fund SPC、Neo Tech Inc.、YF Securities Pte Ltd (前稱Amber Hill Financial Pte. Ltd.)、安山資本有限公司(Amber Hill Capital Limited)和李卓峰(Lee Cheuk Fung Jerff)。

吳宇早前已辭去原告執董一職,但仍為原告母公司泰加控股的主席兼主要股東。

原告在入稟狀指,被告涉透過欺騙計劃,挪用原告轉帳至券商的1.54億美元。原告指,被告涉不當得益、不誠實提供協助。

原告要求法庭頒令,第二至第五被告只是代原告持有涉款,並需交還予原告。此外,原告亦向各被告索償。

案件編號:HCA30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