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前主筆申保被拒 官指其影響力大 仍有平台可登文章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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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蘋果日報》英文版執行總編輯兼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等罪,馮去年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被拒。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今(19日)頒發判辭,解釋理據。法官指,《蘋果日報》在台灣仍繼續運作,加上馮的影響力,又引述控方所言,指馮可輕易利用台灣的平台繼續刊登煽動文章,認為他仍有方法繼續從事危害國安的行為。

律師指馮赴英為籌備出版著作

代表馮的代表大律師指,馮雖然是離港前在機場被捕,但他當時是有回程的機票,將會於同年8月底返港,顯示他無意潛逃。他的英國之旅,是要籌備出版其著作。

月入10萬不能控制刊登文章不合邏輯

其代表大律師又指,《蘋果日報》英文版的讀者不多,網上版本刊登什麼文章,是由編輯部決定,馮無法控制。惟法官指,馮月入10萬元,若指他不能控制網上版本刊登的文章,說法不合邏輯。

指馮仍具影響力

法官又指,《蘋果日報》在台灣仍繼續運作,加上馮的影響力,馮可輕易利用台灣的平台繼續刊登煽動文章。考慮馮和律政司提供的文件,引述律政司代表早前的陳詞指,馮作為英文版執行總編輯,其影響力大,有方法繼續從事危害國安的行為。

案件編號:HCCP 678/2021

《蘋果日報》多名前高層被控。(詳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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