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告議員】特權法僅保障議員席上發言 立會查UGL影響待觀察

撰文:馮巧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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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梁振英史無前例民事控告立法會議員梁繼昌誹謗,引起外界擔心造成寒蟬效應,或干擾立法會調查梁振英收取UGL報酬。不少讀者有疑問:一,為何受《特權法》保護的立法會議員會被控告誹謗?二,案件會否影響立法會剛開始的UGL專責委員會調查?三,梁振英是否以私人身分控告議員,不涉公帑?

梁繼昌向記者的發言,不受特權法保障。他今天批評梁振英控告議員,是開壞先例。(羅君豪攝)
梁繼昌(前排右三)在上星期三(3月1日)與民主派議員在立法會見記者,期間談及梁振英被調查的言論。梁振英批指控失實並提出民事訴訟。(資料圖片/金芷靈攝)

令梁繼昌捲入誹謗案件的言論,來自本月1日梁繼昌偕同全體民主派議員發表聯署信,向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表示,特首梁振英涉及澳洲公司UGL案件,不宜擔任全國政協副主席。當時議員逐一接受傳媒訪問,發表看法,當中梁繼昌談及梁振英正被調查,翌日收到梁振英的律師信稱,相關指控無根據和失實,損害梁振英的名譽。到星期一(6日)梁振英透過律師正式入稟民事控告梁繼昌誹謗。

立法會議員的言行受《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簡稱特權法)保護,不受民事或刑事法律程序追究,但保護範圍僅包括議員在會議席上的發言。因此,梁繼昌當日在記者區向傳媒發表的言論,不受保護。

梁振英發律師信指梁繼昌UGL指控失實 揚言採取法律行動

UGL言論惹誹謗訴訟 梁繼昌斥梁振英開壞先例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在立法會的會議上發言,不受法律追究。」
《基本法》77條

UGL委員會受特權法保障 寒蟬效應待觀察

多名立法會議員今早陪同梁繼昌見記者,批評梁振英開壞先例,又質疑梁振英行動的目的,是要影響剛開始的立法會調查UGL專責委員會的工作。翻查入稟狀,梁振英一方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禁止梁繼昌或其助理等人,以發布、印刷、書寫等方式再發表誹謗性言論。一旦法庭批出禁制令,會否影響立法會調查工作?

調查UGL專責委員會按《特權法》成立,議員在席上發言亦受保護,理論上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再質疑梁振英收取款項及有否被調查。梁繼昌表示相信司法制度公平公正,訴訟不影響他在調查UGL委員會的工作。林卓廷接受查詢時指,將會在調查委員會上「照講,唔理佢(梁振英)」,相信只要符合「公平處理」(fair comment)原則,不會受影響。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亦表示,根據《特權法》,議員在立法會或任何委員會發言,可享法律程序豁免權,相信不影響在立法會調查UGL事件專責委員會的工作。

然而,特首控告議員會否造成寒蟬效應,調查時有顧忌,影響難以量化,還有待觀察。

立法會調查UGL委員會制定調查範圍 料明年3月交報告

今早出席記者會的民主派議員當中,梁繼昌、林卓廷、楊岳橋均是調查UGL專責委員會成員。(羅君豪攝)
「不得因任何議員曾在立法會或任何委員會席前發表言論,或在提交立法會或委員會的報告書中發表的言論,或因他曾以呈請書、條例草案、決議、動議或其他方式提出的事項而對他提起民事或刑事法律程序。」
《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4條

梁振英稱自行支付訟費

第三,民主派議員關注梁振英是用公帑或是私人提出訴訟。據了解,梁振英過去數天都是透過私人律師行向梁繼昌採取法律行動,而非律政司,入稟狀亦無提及其行政長官身分,只填報住址為禮賓府,意味今次民事訴訟是梁振英的私人訴訟,不涉政府決定或公帑。特首辦中午透過政府新聞處發稿回應指,梁振英表示有關訴訟費用由他本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