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稱「太愛女兒」為她舔私處嘔吐物 官斥違反父親天職 判監26月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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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歲女童身體不適及嘔吐回家,惟其父給她吃藥後,在她睡夢中脫去她衣服及舐她全身,女兒當時無把事情公開。至她15歲時,父再非禮她,女兒終揭發事件。父早前在區域法院認非禮,並稱只是自己太愛女兒,舐女兒是為她清理身上嘔吐物。法官今(13日)判刑時,透露受害人事後更曾被送精神病院,現已能重近校園,更覺終獲解脫。官嚴斥被告為私慾將女兒變成洩慾工具,違反作為父親應照及保護女兒的天職判他入獄26個月。

父親承認非禮女兒今在灣仔區域法院判刑。(資料圖片)

沒案底的被告(62歲)早前於區域法院承認兩項非禮罪,控罪指他於2008至2009年某日及2013年夏天某日,在東涌住所非禮女童X。

女童安排在宿舍居住感解脫

法官陳仲衡判刑時,引述事主的心理評估報告指,女童事後被送往精神病院及宿舍居住,女童更視之為解脫,並可重返學校讀書。陳官直言「可想而知佢之前過嘅係咩生活」。

陳官又指,被告的罪行對事主造成長期的心理影響,而她因長期缺乏愛及關心的環境下成長,更因被被告侵犯而對人缺乏信任,出現自尋短見念頭,心理學家將向她提供輔導,望她從中得益。

官指被告違反父親照顧女兒的天職

陳官強調不接受被告犯案是出於愛錫女兒之心,又斥責他因一己私慾而將女兒變成洩慾工具,「愛女」的說法更非犯案理由,而被告嚴重違反作為父親應照及保護女兒的天職,故認為有必要判具阻嚇性的刑責,最終判他入獄26個月。

控方透露,育有4女2子的被告於內地讀至初中程度,1993年來港後,曾任司機、油漆工人,患有糖尿病的他於2004年開始沒法工作及領取綜援。

被告稱患睪丸硬化及痔瘡

辯方今求情指,被告得知女兒可重返學校就讀中四感高興,望女兒可讀大學並成材,以貢獻社會。而辯方早前求情時,被告妻子在事件後已與被告離婚,而被告亦因借錢供子女讀書,但沒法償還,而在去年5月破產。

辯方早前稱,患有糖尿病、睪丸硬化及痔瘡等病的被告是個顧家的人,受害女童、在被告家排行第5,當天因身體不適,多次嘔吐,被告給她服藥後,女兒仍有嘔,被告為女兒整理衣服時,見女兒「成身成腳都係嘔吐物」,出於「太錫女兒,太心痛」,才舔女兒的嘔吐物;而另一「揭裙」非禮,被告聲稱當時只在「找衣服」。法官早前已稱無法接受被告因心痛而作出這些行為。

女兒想自殺向社工求助而揭發事件

案情指,受害女童X是被告6名子女中排行第5的女兒,而X一直不太喜歡被告,很少與被告交談。在2010至2011年,當時只得10至11歲,在運動會後感到身體不適,由朋友陪她回家後,被告之後給女兒吃藥,但女兒仍感頭暈,被告便扶她到床上休息,期間突將女兒脫個清光,並親吻她全身,包括私處及胸部,女兒在朦朧間,感到被告的鬍鬚觸及她身體,故能感覺到被被告親吻,而她睡醒後,發現她已穿回校服,亦沒有將事件告知任何人。

及至女兒15歲那年,某日午睡時,感覺到有人翻起其校裙,並發現被告正拿著其校裙,她大叫,被告才走出房間。

X前年6月在一網上論壇講述事件,及至11月時,她因想自殺而主動向社工求助從而揭發事件。

案件編號:DCCC 35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