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指15社福機構高層獲發600萬高額津貼

撰文:王丹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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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福機構屢被批評「肥上瘦下」,有工會調查60間接受整筆撥款資助的社福機構高級人員薪酬報告,發現至少15間機構向高層,發放合共600萬元高額津貼,更有機構總監年薪逾200萬元,兼享41萬元津貼。有立法會議員批評發放大額津貼涉濫用公帑,要求社署修例以加強規管,及規定所有受資助的社福機構需公開高層薪酬,增加透明度。

社會福利機構員工發現至少有15間准福機構高層獲發大額現金津貼,總額近600萬。(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會提供照片)

據社署資料顯示,2014年至2015年接受社署整筆過撥款資助的社福機構共有164間,當中有66間需公開披露高層薪酬報告,其餘則獲豁免。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會用半年時間,取得60間需公開披露報告的社福機構2014/15年報告,發現至少有15間機構高層獲發大額現金津貼,總額近600萬元。

婦女會三高層薪酬佔整體資助十分之一

香港中國婦女會發放現金津貼及薪酬「冠絕全行」,最高級的安老服務總監年薪達215萬元,包括41萬現金津貼,當中有184萬元為社署資助。即使扣除公積金及非現金利益後,仍較社署同職級公務員的頂薪點多55萬元。而婦女會最高三層的三位員工薪酬,已佔整體資助額的十分之一。

工會批評雖然現行規定66間社福機構需公開報告,然而只有10間會在網站公會資料,其餘需主動要求;更有機構如香港蘇浙滬同鄉會拒絕提供資料,而九龍婦女福利會在工會向社署投訴後,始願意提供資料。

社署署長:冀機構加強透明度

工黨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批評,社福機構向高層派發高額現金津貼的做法,涉濫用公帑,違反政府撥款資助的原則。工會總幹事邱智恆則促政府修例,規定社福機構的薪金不得高於政府同級公務員;又指有98間機構因社署資助佔營運收入少於一半,不需披露高層薪酬報告,涉及公帑卻達28億港元,建議社署規定所有機構應公開相關報告。邱另轟社署未履行承諾,將津助社福機構的財務及檢討報告上載社署網站讓公眾查閱,促社署盡快公開。

香港社會服務聯會指津貼項目及準則由非受薪成員組成的董事會審議及釐定,非由個別管理人員決定。社署署長葉文娟今(13日)在立法會永福利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表示,在一筆過撥款的機制下,機構可因應人力資源架構等因素決定現金津貼的數額,但希望機構可加強透明度,讓公眾更易查閱薪酬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