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車員與3少年劫車 遭警開槍仍照前衝 揭因販毒未遂欠債犯案

撰文:劉安琪
出版:更新:

洗車員夥同3名16至18歲少年,網僱一輛七人車,途中用刀指嚇司機,劫走司機身上約1千元現金後,再駕駛其七人車逃走,途中卻遇警方追截,更有警員開槍,但他們仍繼續前行至車撞欄桿為止。4人今(16日)在高等法院承認搶劫及危險駕駛等罪名。洗車員被捕後稱,他曾答應為人販毒,但毒品卻被劫走,他因而欠下對方80萬,從而被指示犯下本案。法官把案押後至7月21日判刑。

四名被告:陳鉅耀(20歲,跟車工人)、王子樂(18歲,學生)、羅雪浩(30歲,洗車員)和黎泳伸(19歲,學生)。庭上透露,陳和羅均有案底,四名被告各承認1項搶劫罪,陳另承認1項危險駕駛罪,王另承認1項串謀販毒罪。陳、王及黎案發時僅16至18歲。

稱往流浮山途中持刀指嚇司機

案情指,事主於2020年4月3日收到訂單要求往流浮山,遂開其七人車到大圍接載四名被告。期間黎聲稱暈車,事主停車查看,卻遭羅從後用刀挾頸打劫,事主只好交出身上1000元現金及車匙。4名被告立即駕走其七人車,事主報警求助。

警員曾向車頭開槍

約半小時後,警方在粉嶺公路發現涉案七人車,便響號追截,七人車以時速116公里行駛,雙方追逐約11公里後,七人車因交通擠塞而慢駛,另有一輛警方電單車到達,並在七人車後方約7米位置,七人車突倒車撞向鐵騎,車上的交通警即跳車逃生。另外兩名剛下警車的警員見狀,即拔槍戒備,並向七人車發出口頭警告,惟七人車繼續駛向其中一名警員,警員遂向車頭開一槍,但七人車未有停下,撞到一部警車下仍繼續加速,終失控撞到欄桿才’停下。

羅稱曾替人販毒但毒品被劫走

4名被告當場被捕,在警誡下,羅稱曾幫一名叫「金魚」的人販毒,但毒品卻被劫走,他因而欠下對方80萬,遂要在其指示下犯案;王則稱因經濟困難,在羅招募下加入。

陳稱受疫情影響收入減而被利誘

陳的代表律師求情指,陳為跟車工人,因疫情而收入減少,一名叫「金魚」的人趁機利誘陳。陳在案中非主腦,他和其他被告一樣被操控。此外,陳因驚恐才干犯危險駕駛罪,向受害人致歉,望他們原諒其鹵莽行為。

案件編號:HCCC17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