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磚殺人|次被告稱拿起鋸刀為攞個保障 因緊張向阿伯揮刀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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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清潔工於2019年11月在上水拍攝示威者和清路障市民的衝突,被飛磚擊中頭部死亡。兩名少年涉謀殺案今(21日)在高等法院續審,控方繼續播放次被告的錄影會面。次被告說,當時放路障的黑衣人和清路障的市民衝突期間,一名「阿伯」持鐵通,他想 「攞個保障」,遂在現場拾起鋸刀,惟他見「阿伯」揮動鐵通,「個人緊張」便向對方揮動鋸刀。

兩名被告:劉子龍(19歲)和陳彥廷( 18歲),他們被控謀殺、意圖令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及暴動等3項罪名,指他們在2019年11月14日謀殺羅長清(70歲),以及於同月13日與他人在上水龍運街2號北區大會堂外,意圖傷害案發時61歲的X,及參與暴動。

因慌張而跑離現場

次被告在錄影會面中,被警員問及為何向一名「阿伯」揮鋸。他解釋,因「阿伯」持鐵通「想嚇退或攻擊我哋」,次被告因此拿起鋸刀,想「攞個保障」。惟他見「阿伯」揮動鐵通,「個人緊張,就做咗呢啲野」。他亦因慌張而跑離現場。

強調未有掟磚

他又稱,沒有留意「阿伯」是否流血,但指對方的傷口不深。他亦不知道是放路障的黑衣人,或是清理路障的市民先掟磚,強調他未有掟磚。

案件編號:HCCC322/2020

主要證人供詞。(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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