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健身教練示範吊環跌傷腰 之後患上驚恐症 索償9百萬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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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白兆軒稱為客人示範吊環時受傷。(陳雯慧攝)

被頒令清盤的加洲健身一名健身教練,於2013年6月向顧客示範吊環動作時跌倒,弄傷腰部及臀部,令到他腳部如針刺痛的麻痺、腰痛,需要摻扶傢俱才能行走,更因未能入睡,導致患上驚恐症精神問題,惟他於2015年4月要求復工,卻遭公司解僱,他早前入稟高院向前加洲健身的母公司J. V. Fitness索償900萬元,案件今日開審。

原告白兆軒(36歲),擔任健身教練已有11、12年。被告為J.V. Fitness。由於被告於去年被頒令清盤,現由保險公司處理本案索償,並已承認賠償責任,但質疑申請人有誇大傷勢之嫌。據悉,原告聲稱意外前月入逾10萬元,索償額高達900萬元,其中700萬元來自工作收入損失;他現職司機。

示範吊環拉背動作時受傷

庭上播放閉路電視片段顥示,意外發生於2013年6月2日中午1時許,申請人身穿黑色教練服飾,用吊環示範拉背動作,雙腳腳跟貼地,成90度直角,腳尖向天,雙手拿着吊環重覆拉上拉落,突然他向後跌落地下。

原告後來被送到瑪麗醫院急症室,當時診斷他脊柱沒有問題,右大腿有麻痺,腳無發軟,臀部活動正常,並領取病假,至2015年3月,他病假服完後,致電回公司人事部要求復工,人事部女職員聲稱與鄭家達商量後,最後決定於2015年4月10日被解僱。

辯方指私家偵探拍到原告健步如飛

被告律師質疑原告誇大傷勢,並引述他被送入醫院急症室及覆診時病歷報告,指原告只有脊柱其中一節及尾龍骨有痛楚,其他部位如背部、大腳及小腳無肌肉萎縮,肌肉側無痙攣,提腳無問題,私家偵探更偷拍到原告於7月11日健步如飛的相,原告又在2013年7月及11月分別到泰國布吉及韓國旅行,又出示原告在面書展示於布吉的游泳照。

原告解釋,兩次旅行都在受傷前已計劃中,11月的旅行是為結婚周年紀念,一年前已訂好,旅行期間他沒有離開酒店,布吉的泳照只是「浸水」,因為泳池下面噴出的水令他腰部很舒服,他韓國之旅只留在酒店「食泡菜」;不過他承認在7月旅行時他只帶着腰封,毋須使用拐杖,他在布吉旅行後才需要使用拐杖。

原告向醫生透露知被跟蹤

被告律師又引述醫生報告指,原告2013年11月12日到威爾斯親王醫院骨科專科報告中,原告當時走路一拐一拐,右腳由臀部痲痺到腳板,他同年12月4日要求轉介到精神科醫生,透露知道被公證行「跟蹤」。原告回應,他當時心情很差,情況較以前差,在往韓國前曾看醫生,醫生稱可能是風濕,律師即指原告該次是第一次到威院求診,原告才稱他的家庭醫生一直有開情緒病藥物給他服用。案件明天繼續。

案件編號:HCPI 574/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