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處長要求傳媒交七警片 法官質疑是否有必要

撰文:朱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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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拍攝的七警案片段。(無綫新聞圖片)

警務處處長以公眾利益為由,要求5間傳媒交出「七警」與曾健超所涉襲擊案的原整片段及攝影師姓名。律政司今早在高等法院代表警方出庭申請交出令,惟各傳媒質疑控方此舉損害新聞自由,反而有損公眾利益。法官也質疑,有關案件已排期審訊,質疑控方是否有必要申請。

5間被要求交出毛片的傳媒包括無綫電視、蘋果日報、有線寛頻通訊、亞洲電視及電訊盈科媒體。除亞洲電視,全部均有律師代表。

現時警方並非沒有片段及證據,(這個申請)真是十分不尋常。
高等法院法官張慧玲
有線新聞拍攝到曾健超淋液體的片段。(有線新聞片段)

律政司:公眾利益為由要求傳媒交資料

副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代表警務處出庭,他以公眾利益為由,要求法庭下令各傳媒交出資料。他透露,要求交出的片段包括各媒體當晚在現場拍得的23分鐘毛片,包括顯示曾健超淋潑液體的片段、曾被毆打的片段、及被押走時拍到其面部表情的片段等。

無綫電視代表莫子應強調,所有片段已上載到公眾領域;無綫電視的製作經理願意上庭證明片段與電視台版本無異,認為無綫無更多資料可以提供。無綫又指,申請涉及新聞自由和前線記者的工作。若披露攝影師身分,可能會影響前線採訪人員的人身安全,認為若要考慮新聞自由為公眾利益,更加不應批准律政司的申請。

代表有線電視的律師指律師麥高義發出的傳訊令送錯有線寛頻於有線於尖沙咀廣東道的地址,聲稱該處並沒有存放影片,因為影片都存放在有線電視於荃灣的辦公室,指律政司不能用該傳訊令向有線要片。

法官張慧玲也提出,本案與其他同類申請不同。過往可能是警方連基本證據也沒有,從而要求片段作證據。但本案控方已有足夠證據起訴,為何會在開審在即才提出申請。她認為傳媒都會把最好的片段放出,不會把重要片段收起,不明白為何律政司為何仍要作出申請。

梁解釋,由於辯方可能對片段提出爭議,認為能傳召攝影師親述拍攝及上載影片情況會較好。

聆訊完畢,案件押後裁決。

HCMP 114、115、118、119、120/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