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汶澤女團成員廖樂兒 涉非法集結案候審 求離港到韓受訓獲批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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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示威者於2019年9月29日在旺角警署外集結,多人被捕。其中6人被控非法集結、襲警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五罪。被告之一的女學生廖樂兒,為杜汶澤創辦的「喱DAO女團」四強成員之一,並將到韓國受訓。廖早前向裁判官申請短暫離港遭拒,今(11日)在高等法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讓她離港1個月。法官張慧玲聽取陳詞後,批准其申請。張官並在批准保釋後祝福她,謂:「祝你成功」。

被告廖樂兒(19歲,學生),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在旺角太子道西旺角警署對出附近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她原准以3000元保釋,期間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不可離港和居於報稱地址。

女被告廖樂兒是杜汶澤創辦的「喱DAO女團」四強成員之一。(latedao.official IG圖片)

保釋金增至5萬另加人事擔保

法官今聽取陳詞後,批准廖於本年8月26日至9月26日離港。保釋期間,廖的保釋金由原本的3000元,調高至50000元,廖的母親和一名老師各提供50000元現金人事擔保。廖返港後,可取回47000元保釋金,以及現金人事擔保。

離港前48小時始可取回旅遊證件

廖可於8月26日前的48小時,取回旅遊證件,並需於返港後交回法庭。而她離港和返港後隔離期間,不用遵守到警署報到和居於報稱地址的保釋條件。

同案被告黃家偉(30歲)及岑子軒(25歲)早前承認一項非法集結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名,還柙至8月12日判刑。至於廖和另外3名被告朱德成(30歲)、劉曉彤(18歲)和陳輝烆(20歲),暫毋須答辯,其案件押後10月3日再訊。

案件編號:HCCP 37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