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正調查逾600宗違反隔離檢疫個案 逾140宗涉佩戴電子手環

撰文:江麗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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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疫情持續,衞生署今日(22日)指,截至8月20日,約260人因違反隔離或檢疫相關規例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時監禁最多四個月或罰款最高15,000元不等。現時另有超過600宗懷疑違反隔離或檢疫相關規例的個案尚在調查,當中逾140宗與佩戴電子手環相關。衞生署表示,會嚴肅跟進每宗個案,並根據調查結果和證據考慮作出檢控。

另外,截至8月20日,由衞生署發出的強制檢測令已逾2.5萬張,未有遵從而被發出的定額罰款通知書已逾7,000張,當局呼籲市民遵從強制檢測指示及公告進行檢測。

▼8月16日 馬鞍山福安花園第一座圍封強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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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260人違反隔離或檢疫規例被定罪

衞生署指,居定隔離的確診人士離開家居範圍、不遵從安排戴上電子手環、剪斷電子手環,或刪除「居安抗疫」流動應用程式,均被視為違反隔離令,屬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罰款1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當局指,至本月20日,已有約260人因違反隔離或檢疫相關規例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時監禁最多四個月或罰款最高15,000元不等。衞生署發言人強調,有關判刑給予社會的信息非常清晰,相關違規行為屬刑事罪行,政府絕對不會容忍。

▼居家抗疫電子手環▼

衞生署指續指,現時另有超過600宗懷疑違反隔離或檢疫相關規例的個案,尚在調查或跟進中,當中包括超過140宗與佩戴電子手環相關。衞生署會嚴肅跟進每宗個案,並根據調查結果和證據考慮作出檢控。

處理逾2.5萬張強制檢測令 逾7000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另外,截至八月二十日,衞生署處理的強制檢測令超過2.5萬張,及定額罰款通知書超過7000張。當局呼籲市民遵從《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第599J章)下的強制檢測指示及強制檢測公告進行檢測。

按現時法例,如市民未遵從強制檢測指示或公告,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而解除有關法例責任的定額罰款為10,000元;收到強制檢測令而未有遵從,則可處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