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橋塌海堤】路政署續避答填海超環評上限 僅稱面積符規定

撰文:甄挺良 陳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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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早前揭發港珠澳大橋香港接線工程海堤崩塌,立法會議員今(28日)到工地視察。
路政署繼續重申,相關填海工程衍生的「臨時填石平台」面積在環評規定之內,亦沒有超出刊憲圖則範圍。
不過,署方仍拒絕正面回應平台伸延是否超出環評上限的50米。

《香港01》早前揭發港珠澳大橋香港接線工程海堤崩塌,立法會議員今早(28日)到工地視察。(吳煒豪攝)

政府一直強調大橋可於今年年底前完工,具備通車條件,惟工程多次被揭發出現問題。《香港01》揭發工程海堤崩塌後,路政署解釋指相關工程為「臨時填石平台」,會在工程完成後拆卸。不過,記者發現平台由海岸線向外延伸近90米,超出環評規定,從全長約2公里海床填海邊界,只能按比例向外延伸50米的限制。

To take a conservative approach, the 50m distance from the footprint would be assumed as temporary loss of habitats, cover an area of the perimeters (~2km) times the width of 50m distance, approximately 2,000m x 50m= 100,000 m², i.e. 10 ha.
環評報告原文

路政署曾指「唔需要限死50米」

路政署港珠澳大橋香港工程管理處處長李偉彬向議員強調,填海面積為9.8公頃,在環評規定之內,而刊憲圖則內「受擬建海堤工程影響的範圍」則是機場島100米外,故工程並無超出限制。李偉彬其後再向傳媒重申,填海並無超出限制,但始終拒絕正面回應是否超出環評提出的50米填海界線。今日到現場視察的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主席陳淑莊表示,路政署回應她查詢時曾指,環評提出的50米填海界線並非硬性要求,「唔需要限死50米」,重申只要總臨時填海面積少於10公頃已符要求。

路政署港珠澳大橋香港工程管理處處長李偉彬始終拒絕正面回應填石平台是否超出環評提出的50米填海界線。(吳煒豪攝)

陳淑莊又表示,今次視察特別關注海堤崩塌及人工島飄移問題,署方解釋臨時損失海床是10公頃,現時公布只有9.8公頃,非常貼近環評要求上限,關注當局如何確保填海面積沒有超出准許上限,促請署方交代詳情。她又指,兩次海堤崩塌的報告亦未能交到公眾人士手上,要求政府透露更多細節。

現場所見,填海位置仍然是一片「爛地」。(吳煒豪攝)

現場所見,填海位置仍然是一片「爛地」,沙丘處處。海堤外的「臨時填石平台」靠近海堤部分露出水面,似乎已超過50米,外圍部分則在海面以下,僅可在水平面隱約見到,最遠距離海堤達近百米。而部分填石平台已經拆卸,和海堤之間形成一條水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