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狗主把重病松鼠狗棄愛協 認虐畜判社服160小時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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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狗主聲稱無錢為松鼠狗治病,把狗棄在愛護動物協會門外不理,獸醫發現時,發現狗仔子宮發炎「含哂膿」,口鼻有曾被膠紙封住痕跡,頸圈亦過緊,令牠無法正常飲食和呼吸。松鼠狗最終須被人道毀滅。女狗主早前在觀塘法院承認虐蓄,今(10日)被判社會服務令160小時及罰款8百元。

松鼠狗被發現時已重病兼有多處傷痕。(網上圖片)

被告張碧珊,41歲,承認殘酷對待動物及沒有根據及按照牌照而畜養狗隻罪,指她於去年8月28日,虐待和無牌畜養一隻13歲的迷你松鼠狗。

裁判官判刑時則指,涉案松鼠狗最終須人道毀滅,須判即時監禁,考慮被告主動投案,亦坦白認罪,被告認罪後被還柙14天,期間已得到教訓,故判社會服務令及罰款。

松鼠狗最終須被人道毁滅

案情指被告把狗丟棄在將軍澳愛護動物協門外,狗袋內有一張紙條,請求有人收養病犬。病犬被發現時情況很惡劣,眼睛、嘴巴和子宮出血,而且傷勢明顯有幾個月,翻查店舖的閉路電視,鎖定張就是當日遺棄病犬的人,張於2日後至警署自首。

獸醫的傷勢報告指,松鼠狗子宮發炎「含哂膿」, 口鼻有損傷,懷疑曾被人用膠紙黏貼口鼻,防止牠吠叫;頸上亦有被狗圈過度勒緊的傷勢,頸圈令病犬無法正常飲食,甚至連張嘴散熱都有困難。除了明顯的損傷,松鼠狗的左眼亦發炎,耳朵、牙齒和指甲缺乏打理,狗毛變成「一嚿嚿」。由於狗隻傷勢太重,最後被人道毀滅。

案件編號:KTCC37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