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上路站柏瓏施工未依圖則 屋宇署:部份支柱鋼筋安裝錯誤

撰文: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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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今日(10日)率先披露,錦上路站上蓋物業柏瓏一期由於施工時未依從圖則,結果位於轉力層底下的八條主力柱,其結構力度不足需進行修正。

屋宇署發言人指,事前未接獲通知,經傳媒查詢後已向註冊結構工程師了解,得悉工程進行期間,註冊結構工程師發現部份支柱因鋼筋安裝出現錯誤,故要求註冊承建商進行相關修正工程。而註冊結構工程師認為有關事項並不會構成即時危險,故並沒有向屋宇署報告。
屋宇署指,周五(11日)會到地盤視察,以確認是否違反守則及條例。署方又強調,根據暫時掌握的資料,是次由註冊結構工程師察覺工程出錯並及後進行修正工程,「顯示現行規管及監管制度發揮其有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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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發言人回覆查詢指,因應傳媒查詢,於周四(10日)下午向柏瓏的註冊結構工程師了解,得悉有關地盤剛完成地基工程,並正進行樁帽及上蓋混凝土支柱建築工程。據註冊工程師匯報,於工程進行期間,註冊結構工程師發現部份支柱因鋼筋安裝出現錯誤,故要求註冊承建商進行相關修正工程。

署方指,註冊結構工程師認為有關「欠妥事項」並不會構成即時危險,故並沒有向屋宇署報告。屋宇署強調,接獲傳媒查詢前並無收到相關通知,故會於周五(11日)到地盤現場視察了解情況及繼續與有關人士跟進,以便確認沒有違反守則及條例的情況。根據暫時掌握的資料,是次由註冊結構工程師察覺工程出錯並及後進行修正工程,「顯示現行規管及監管制度發揮其有效作用。」

屋宇署重申,政府一直重視建築工程的安全及質素,就私人發展項目而言,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規定負責建築工程的註冊建築專業人士(包括註冊結構工程師)及註冊承建商必須妥善監督建築工程,以確保按照《建築物條例》及其附屬法例、該工程的批准圖則,以及建築事務監督按上述法例施加的命令或條件進行,包括符合規定的標準。根據《地盤監督作業守則》,在工程進行期間,若註冊建築專業人士、註冊承建商,以及他們的適任技術人員發現有欠妥事項,需按既定機制啟動有關程序及予以糾正,以及「當有關事項會構成即時危險,須向建築事務監督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