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ERROR」涉挑釁交通督導員等被控 准保釋但需每天上差館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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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網民戲稱「深水埗ERROR」的4名車房職員,涉嫌挑釁辱罵交通督導員及警員,被控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案件今(24日)在西九龍法院提堂,裁判官按控方要求,把案押後至明年1月5日再提訊,以待控方索取法律指示,4名被告准以5千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需居住報稱地址,及每天到警署報到。

4名報稱汽車維修員的被告:文仲賢(30歲)、劉富華(28歲)、王桐勵(29歲)及趙詠明(32歲)。被控於今年11月22日,在深水埗楓樹街23B號外,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即辱罵交通督導員78271及高級警員2370,上述行為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或相當可能導致社會安寧破壞。

案件編號:WKCC 4376/2022

警方近日高調巡邏並打擊深水埗區的違例泊車問題。(詳看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