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沒提供捐款副本 申訴署裁「部分成立」 政府:決定維持安排

撰文: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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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公署去年裁定,警務處未按《公開資料守則》提供「警察福利基金」捐款紀錄副本的投訴「部分成立」。

政務司司長明日(14日)將會在立法會就《申訴專員年報2022》提交覆文,警方經檢視後認為提供副本及即場記錄非切實可行,又指在反修例風波期間,有媒體對捐款額及捐款人「大造文章」及「起底」,破壞警隊形象,令捐款人感到受威脅,重申現行措施已給予合理機會查閱,決定維持現行安排。

警方表示,自2019年的「黑暴」後,查閱警察福利基金次數急升,隨之而來的是媒體就基金的捐款額及捐款人身份大造文章。(資料圖片)

政府在覆文中表示,警務處接納申訴專員建議,重新檢視處理公眾索閱安排,包括研究向索閱資料申請人提供資料副本及容許他們即場作記錄的可行性,並告知捐款人其個人資料可能被他人記錄或作其他用途的做法,警務處檢視後認為建議並非切實可行。

自2019年的「黑暴」後,查閱警察福利基金次數急升,隨之而來的是媒體就基金的捐款額及捐款人身份大造文章,包括對捐款人的身份作出多方揣測及起底,誤導讀者令他們懷疑警方的工作會受捐款所影響,無視警方澄清在決定接受捐款與否時,均要依據嚴謹的程序進行審核,並須遵守政府內部及警隊的相關準則和規定。相關媒體的不實報導破壞警隊的專業形象之餘,其報導手法亦使捐款人擔心被起底及人身安全受威脅。
政務司司長就《申訴專員年報2022》提交覆文
申訴專員公署去年裁定,警務處未按《公開資料守則》提供「警察福利基金」捐款紀錄副本的投訴「部分成立」。(資料圖片)

警指影響基金捐款人對警隊信心及支持意欲

警方指出,曾接獲向福利基金的捐款人投訴,對其個人資料有機會被廣泛報導表示極度憂慮,影響他們對警隊的信心及支持部門的意欲;個案中的投訴人要求索閱三個財政年度的捐款資料,如警務處重新徵詢每位捐款人意願,做法不合理地使用部門資源,阻礙警務處正常運作,絕披露相關資料。

警方重申,根據公務員事務局的守則,一直以給予合理機會查閱或查看方式,處理查閱有關基金捐款資料的申請,並已向投訴人作出解釋,認為現行查閱方式,能夠平衡公眾人士權利、保障捐款人的私隱及安全,並確保管理基金的工作不受影響,因此警務處決定維持現有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