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擬禁零售點向未成年人賣酒 議員倡對未成年買家同設罰則

撰文:朱韻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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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擬禁止商戶向未成年人士出售和供應酒類,立法會今日(25日)討論修例。有議員倡議港府不應只規管賣家,應同時對未成年買酒人士設下罰則。衞生署代表反問,「如果6歲小朋友成功買酒,係咪要告6歲小朋友呢?」,強調修例是為了保護年輕人。又有議員擔憂,新修訂倚賴商店自律,效果成疑。港府官員則指立法後會增加巡查類酒供應點。

港府擬立法禁止商戶向未成年人士出售和供應酒類。(資料圖片)

港府擬禁止商戶向未成年人士出售和供應酒類,將於今年上半年提出修例建議。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今日討論有關的《2017年應課稅品(修訂)條例草案》。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長陳肇始引述,目前未有法例禁止零售點和網購平台向未成年人士賣酒,有調查指本港20%至30%未成年人士是自行買酒,因此有需要堵塞漏洞,限制他們接觸酒類。

邵家輝倡議,港府應同時對未成年買酒人士設下罰則。(林若勤攝)

批發及零售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輝倡議,港府不應只對賣家作出規管,應同時對未成年買酒人士設下罰則。衞生署助理署長(特別衞生事務)陳少梅反問,「如果6歲小朋友成功買酒,係咪要告6歲小朋友呢?」,認為成年人有責任教育兒童及青少年,強調修例是為了保護年輕人。

邵家輝:擔心操作上容易出現衝突

邵家輝又指,業界對此修例反對不大,但業界擔心前線人員難以識別消費者年齡,在操作上容易出現衝突,網購層面亦有執行困難。陳肇始回應指,修例後零售點需展示不准向未成年人士賣酒的警示;若有合理懷疑,店員可要求對方出示身份證;若對方不合作,警示有提醒作用,做法與現行售煙規管相同。衞生署控煙辦公室主管李培文又引述2007年至今,共有30宗賣煙給未成年人士的個案成功檢控。李培文指,新修訂與控煙條例做法相似,相信能減少未成年人士買酒情況。

陳少梅反問,「如果6歲小朋友成功買酒,係咪要告6歲小朋友呢?」(林若勤攝)

網站售酒 應要求買家申報年齡

對於網購賣酒平台,衞生署助理署長(特別衞生事務)陳少梅承認,技術上有一定困難,但修例不會要求網購營運商收集買家的個人資料,而是需要買方申報年齡。立法後,衞生署會定期檢查網頁是否設有售賣警示和年齡申報版面。

陳肇始指,有關修訂的最高罰則為5萬元。(林若勤攝)

民主黨議員黃碧雲則認為,新修訂的執行倚賴商店自律,效果成疑。陳肇始指,有關修訂的最高罰則為5萬元,立法初期又會加強公眾教育,並增加人手資源巡查所有類酒供應點和對投訴採取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