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浸信會出版社前員工 涉串謀承辦商偽造發票 呃公司38萬元

撰文: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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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20日)公布,在調查一宗貪污案件時,揭發浸信會出版社一名前僱員涉嫌就再版書籍及搬遷工程偽造發票,詐騙出版社向多間承辦商支付共約38萬元,廉署上周五(17日)落案起訴他欺詐及《防止賄賂條例》下的罪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明日(2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控方稍後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

廉政公署在調查一宗貪污案件時,揭發浸信會出版社一名前僱員涉嫌就再版書籍及搬遷工程偽造發票,詐騙出版社向多間承辦商支付共約38萬元。(資料圖片)

被告孔祥威(48歲),為浸信會出版社(國際)有限公司前僱員,被控八項罪名,即四項欺詐,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兩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以及兩項串謀使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涉訛稱承辦商完成78本再版書

被告於2020年2月至2021年6月期間,獲浸信會出版社聘用,負責書籍出版及再版工作,以及向承辦商發出影印及設計訂單。

上述案發期間,浸信會出版社記錄顯示四間承辦商就再版78本書籍向浸信會出版社發出61張發票,涉款共約34萬元。

被告涉嫌向浸信會出版社訛稱該四間承辦商已完成書籍設計、編輯、排版及校對工作,誘使浸信會出版社向它們付款。

被告又涉嫌串謀另一間承辦商使用兩套虛假的發票及支付款項申請表,誤導浸信會出版社該承辦商已完成另外3本書籍的印刷及排版工作,並可獲服務費共2.7萬元。

廉署指四間涉案承辦商為被告親戚及朋友

被告亦涉嫌利用兩套虛假的發票,誤導浸信會出版社其中一間承辦商曾為出版社進行兩項搬遷工程,並可獲服務費共1.1萬元。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該五間承辦商並沒有為浸信會出版社提供再版書籍的工作或進行搬遷工程,其中四間承辦商的負責人其實是被告一名親戚及三名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