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檢】互信基礎成障礙 「內地執法」心魔尚待破除

撰文:林嘉淇 陳澔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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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844.2億元興建的廣深港高鐵香港段將會於明年第三季通車,為免淪為「慢鐵」,在香港西九龍總站實行一地兩檢幾成定局。
綜合北京以及本港建制派的消息,北京不接受內地執法人員只有出入境檢查權力,傾向「逆向」深圳灣口岸模式,即在列車隧道和西九龍總站內地口岸實施全面內地法律,包括用以拘捕異見人士和維權人士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將在香港地底生效,內地執法人員擁拘捕權,立法過程勢在未來一年引發一輪新政治爭拗。

由提出興建高鐵香港段,香港及內地政府一直迴避通車後出入境檢查安排,但綜觀現時「兩地兩檢」或「車上檢」方案都不可行,唯一可行是立法授權內地執法人員,在西九龍總站實行一地兩檢。從2007年時任特首曾蔭權將廣深港高鐵納入香港十大基建之一,到2017年的今天,坊間也好,兩地官員也好,均曾提出過不同的一地兩檢方案。2009年立法會審議高鐵撥款時,時任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當時稱一地兩檢未有定案,仍需研究。

經過七年時間,現在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及運房局局長張炳良,仍然不時赴京與相關內地部門研究及商討落實安排,但最終方案仍未出台。張炳良4月20日上京與中國鐵路總公司及國家鐵路局進行會談,未有一地兩檢消息公布,重申希望於本屆政府任期屆滿前可達成基本方向。

  一地兩檢的迷思︰深圳灣模式何以十年未生事故?

建制派政黨民建聯在4月中就高鐵實行一地兩檢成功訪問579人,63%接受高鐵站內實施一地兩檢,主要原因是認為能夠加快通關程序;但反對也多達32%,當中約半數主要原因是不想內地執法人員來港執法,其次認為會破壞一國兩制。支持一方從實際效益出發,若高鐵不做一地兩檢,便只會淪為高成本丶低效益的「廢」鐵;反對一方則從法理層面出發,批評這會打開內地人員在港執法先例。縱然爭議聲處處,港府以落實一地兩檢為最終目標,以「發揮高鐵的最大效益」。民建聯的民調只顯示大部分受訪者支持一地兩檢,未有觸及爭議核心:內地執法人員在西九龍總站權力有多大,只執行出入境檢查「ICQ」(Immigration、customs、quarantine,出入境、清關和檢疫)權力,抑或全面執行內地法律。

深圳灣口岸與高鐵香港段模式全面睇。(《香港01》)

一地兩檢對香港並非新鮮事,2007年7月開通的港深西部通道已實行。中央授權港府以租賃方式租借深圳灣口岸區特定區域,由香港執法人員負責管轄,實施香港法律,而不只限ICQ權力,範圍包括整條深圳灣大橋及口岸區香港範圍,令香港管轄範圍伸延至深圳土地,但不包括橋下后海灣(或稱深圳灣)深圳水域。港府2007年時就深圳灣口岸訂立《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為港方執法人員於深圳灣口岸執行全面香港法律提供本地法理依據。
 
2006年本港及內地商討港深西部通道執法安排時,曾討論過香港執法人員在深圳灣口岸區是否只行使ICQ權力或執行全面香港法律。時任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喬曉陽指出,假如港方口岸區內只實行香港口岸管理和旅遊、交通工具、貨物出入境通關查驗相關的法律,將出現香港和內地兩個執法機關對同一地區實施管轄情況,「在管轄理論和實際操作上都會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故此,深圳灣港方口岸區便劃一實行全面香港法律,迄今運作十年仍未有發生嚴重的事故,無論是執法抑或是理論上的困難。
 
袁國強及張炳良於3月內地人大及政協兩會期間,前往北京與內地官員商談一地兩檢事宜,會後被記者質問內地人員來港執法時的權力範圍,當時袁國強提出港方傾向的一地兩檢方案,是香港與內地執法人員在同一個地方進行ICQ檢查。

相隔數星期,港澳辦副主任黃柳權提出參考深圳灣模式,在西九站實施一地兩檢。其後袁國強和張炳良都迴避內地執法人員在西九站的執法權問題,只稱現階段不會評論任何坊間流傳方案,堅持要留待與內地有關部門磋商後才會向公眾交代詳情。

高鐵西九龍總站工程正進行得如火如荼,希望趕及明年第三季通車。(謝浩然攝)

粱美芬︰國家安全所在內地不會接受局部管轄

本身是執業大律師的立法會經民聯議員梁美芬說,最初她提出內地執法人員在西九站只有ICQ權力,是因為清楚港人的接受程度,若在香港境內行使內地法律會引起爭議。梁美芬曾與部分內地官員和專門研究一地兩檢的學者商討ICQ方案,包括港澳辦副主任黃柳權及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感覺上,他們(內地)是想仿效深圳灣模式,在西九站特定管轄範圍執行全面的內地法律。」對梁美芬來說,這是可理解的,「一國兩制下,香港不是主權體。內地始終覺得出入境涉及國家安全問題。一旦涉及國家安全,不只是國家利益的問題,理論上來說更牽涉到主權問題。他們不會因為是香港口岸而降低對國家安全的標準。無理由一個口岸是鬆,另外的口岸是緊。」
 
政府遲遲未公布一地兩檢方案,出任立法會鐵路事宜委員會主席的議員田北辰說,兩地政府仍未能達成共識,處於拉鋸狀態,核心問題在於內地執法人員於西九站將實施局部管轄權或全面管轄權,「一邊認為局部管轄就無太多反響,一邊則擔心會開了國家安全的缺口。」若西九龍站套用深圳灣模式作一地兩檢,不止站內要劃出特定區域由內地執法人員執行全面內地法律,由於列車隧道緊貼內地口岸,猶如深圳灣大橋與港方口岸相連一樣,都會屬於內地管轄範圍,港府對用數百億元興建的行車隧道,亦無執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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