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僕同性婚姻福利司法覆核勝訴 同志組織批平權只能在法庭爭取

撰文:梁煥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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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鎮罡早前就他與同性配偶無法享有公務員家屬福利,以及不能以配偶身份向稅局報稅的司法覆核案,高院上周五裁定勝訴,令同性婚姻問題再次引起社會討論。彩虹行動發言人岑子傑出席電台節目指,裁決是向平等邁向一步,但批評平權只能在法庭爭取,政府素來忽視。出席同一節目的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對裁決感失望,認為按現有的婚姻法例處理婚後福利是合理。

同性婚姻當中得到的福會福利再於引起各界熱烈討論。(資料圖片)

在新西蘭與同性伴侶合法結婚的男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鎮罡,不滿公務員事務局和稅務局拒絕讓他更改婚姻狀況為已婚,令他與伴侶不能享有已婚公務員的福利及稅務優惠,遂提出司法覆核。高院上周五頒下書面裁決,裁定申請人針對公務員事務局的規定勝訴,但對稅務局則敗訴。

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溫文灝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表示,申請人是覆核政府對配偶福利的定義,而不是覆核香港法律對婚姻的定義,故判決沒觸及對婚姻定義,認為法庭裁決清晰。

出席同一節目的彩虹行動發言人岑子傑指,司法覆核裁決是向平等邁向一步,批評同志平等權利只能在法庭爭取,政府極少主動檢視有關問題。不過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對裁決感失望,認為按照現有的婚姻法例處理婚後福利是合理,又指應考慮港人如何看待婚姻,以決定是否給予同性配偶福利,法庭不應凌駕所有港人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