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作假證供 海事處前驗船督察囚15月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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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法院早前裁定,在南丫海難調查聆訊中,海事處前高級驗船督察黃鑑清(61歲)作假證供,訛稱意外前驗船,確認有足夠小童救生衣。黃今早於區域法院被判監禁15個月,法官祁士偉斥責黃為了自保及維護海事處失責而犯事,黃在調查委員會聆訊中有機會改正,卻仍拒絕改口供。

黃鑑清作假證供罪成囚15個月。(資料圖片)

法官認同黃求情指,黃因事件而患上抑鬱症,及失去長俸,但強調作假證供屬嚴重罪行,特別是次涉及海難調查,證供屬真實尤其重要,故即時監禁是明顯恰當的懲罰。法官以21個月監禁量刑,考慮其心理因素及經濟因素,減刑半年。另黃於求情時指,鑑於不公平政策,現只有他及海事處助理處長蘇平治遭刑事起訴。

南丫海難發生於2012年10月1日國慶夜,港燈所用的南丫四號,載着超過300名乘客到維港看煙花,航行中途卻與港九小輪旗下「海泰號」相撞而沉沒,釀成39人死,包括8名小童。政府事後組成調查委員會,並於2013年初召開聆訊,黃是證人之一。

案件編號:DCCC33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