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女生墮電騙 被要求視訊全祼看特徵 涉案無業女否認控罪受審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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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歲無業女子涉嫌與他人合謀,假扮中國公安女特工指一名內地女學生疑違法,並致電女生父母索取2000萬元贖金。被告否認串謀欺詐罪,案件今(19日)於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案情指,事主在收到指其涉及洗黑錢案件的電話後,被要求在視訊中全裸以查看其有否嫌疑犯的特徵。其後,事主又跟隨女被告到大嶼山,對方在途中自稱中國公安女特工,又出示國際刑警的證件。在女被告指示下,事主入住愉景灣酒店,期間有人向事主父母發送其裸照並勒索贖金。

被告胡詠心(22歲),被控於2021年9月18日與2021年9月21日在香港與名為「劉健」的人士及其他不知名人士,一同串謀詐騙劉父,即虛假地表示劉父的女兒正被他們禁錮,及劉父須支付港幣或人民幣2000萬元贖金。

被告胡詠心否認串謀欺詐罪,案件今在區域法院開審。

事主被指涉及一宗洗黑錢 被要求在視訊時脫去衣服 查看有否嫌疑犯特徵

控方案情指,劉姓女事主於2021年8月由內地來港求學。同年9月收到不知名來電,一把電腦女聲指事主的電話卡涉嫌違規,其後獲轉駁至一名自稱公安的男子,對方指事主涉及一宗洗黑錢須配合調查。同日稍後時間,另一名自稱中國公安的劉建科長致電事主,以協助調查為由要求事主與其保持聯繫,且不讓她和外界聯絡。

兩日後,劉要求事主提供銀行戶口號碼及密碼,並把一名自稱為中國公安調查員的女子加人了 Whatsapp群組。該女子和事主進行視訊,又要求事主脫去衣服以查看其有否嫌疑犯的特徵。一日後,劉要求事主交出58萬港元,以證明她不是疑犯,但事主沒有照做。

事主之後於9月20日應劉要求到香港站,並跟隨被告到愉景灣碼頭前往大嶼山。期間,被告向事主自稱為中國公安女特工,並出示一張國際刑警的證件。被告其後收起事主的兩部手機及一部電腦,將另一部手機及藍牙耳機給她以供聯絡之用,並指示其獨自乘坐巴士往愉景灣酒店。到達酒店後,事主用被告給她的房卡入住房間,期間劉一直與她保持通話,被告則不讓她跟外界聯絡或亂走

被告被捕後稱 自已亦遭威脅被捉到北京受審 才根隨指示行事

同日稍後時間,身處內地的事主母親收到来自香港的電話號碼及一個微信聯繫,自言綁架了事主並勒索要錢,並以微信把事主的裸照發送到其母親的手機。事主父親後來亦收到涉案裸照,對方向其要求港幣或人民幣2千萬元贖金。及至翌日接近凌晨3時,警方於愉景灣酒店以串謀詐騙罪拘捕被告,並在另一房間内找到事主。

被告被捕後錄影會面中稱,案發時她依劉指示到碼頭接事主到酒店,其他事並不清楚。被告又自言於2021年4月收到自稱中國移動人員的電話,指其身分被盜用申請內地手機號碼作違法用途,後有自稱深圳市公安局的人,邀請她協助被盜用身份的港人;被告另指,涉案國際刑警證件由鄭檢察官發送予給她,被告自行列印使用。被告自言知道國際刑警須經過訓練,故對證件的真偽有懷疑,但因對方威脅被告,指如果她向他人透露其涉案或不協助,便會立即捉她到北京受審,所以才會根隨他們指示行事。

女事主今出庭作供,被問及為何如此聽從在電話中自稱中國公安的男子之指示,她稱因想澄清自己與該洗黑錢案無關,加上對方指若不配合會帶她返內地拘留。

案件編號:DCCC 194/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