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設醫療指示|學者:醫護需時與病人溝通 惟缺資源憂機械式執行

撰文:呂穎姍
出版:更新:

政府正草擬關於「預設醫療指示」和「不作心肺復甦術命令」的條例草案。中文大學生命倫理學中心聯席總監鍾一諾今(29日)表示,「預設醫療指示」有其局限,並不應機械式地跟從,強調把「預設醫療指示」的文件直接等同「尊重病人自主」的原則是危險的。

他建議,醫護多花心機時間了解病人的想法、性格及價值觀,從而做出更符合倫理和人性的決定,惟亦同意在現時醫療資源短缺下是很難實踐。

政府現正草擬《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草案》及相關法例修訂,當中包含兩個部份,包括預設醫療指示的法律框架,以及不作心肺復甦術命令的法律框架。(資料圖片)

若機械式執行或引倫理爭議 醫護要花時了解病人想法

醫衞局今年內擬就預設醫療指示提交修訂並公布立法框架,當中包括就「預設醫療指示」編纂為成文法則,即病人可以書面形式預先表達,在特定條件下不希望接受的維生治療。中文大學生命倫理學中心聯席總監鍾一諾今在電台節目中形容「是香港林中政策邁向新一頁的好消息」,惟認為相關政策有一定局限。

他舉例指,如有病人在簽定「預設醫療指示」後被車撞倒昏迷,意外發生前卻曾向家人表示對未來兩周的一些計劃,若單靠其簽署的「預設醫療指示」,不作搶救的決定或引起倫理道德的疑問。

他認為,現時「預設醫療指示」有其局限,並不應機械式地跟從指示,強調把「預設醫療指示」的文件直接等同「尊重病人自主」的原則是危險。他建議醫護多花心機和時間了解病人的想法、性格及價值觀,和病人及其家人對於病人的臨終照顧帶有持續性的討論和溝通,從而做出更符合倫理和人性的決定。

不過,他亦同意使用「敘事倫理」的方法來和病人作預設照顧計劃的溝通,會花上大家更多時間及工夫,在現時醫療資源短缺下是很難實踐,故需正視香港醫療資源短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