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博士涉無牌提供自然療法 被告稱祈禱獲靈感 整理出治癌方案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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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稱有博士銜頭的美容中心女負責人,涉嫌為三名患癌病人提供「回春療法」等自然療法,並建議不要服藥,兩病人後來病逝。女負責人否認3項未經註冊而從事內科執業罪,案件今(16日)在區域法院續。其中一名男死者的女兒供稱,被告曾稱她是因太常做慈善而患末期淋巴癌,其後因祈禱而獲「靈感」,集其所學整理出一套醫癌方案,並成功治癒其癌症,更因而在兩間海外大學分別獲得博士學位和獲邀成為榮譽顧問。

女被告趙淑儀(63歲),否認於2012年11月19日至2016年2月5日,在銅鑼灣廣旅集團大廈娉婷國際有限公司,並非已註冊、臨時註冊或獲豁免註冊,而在與陶寶富、徐劍雄及鍾少琼有關的情況下,從事內科執業。

女被告趙淑儀否認未經註冊提供內科執業。(劉安琪攝)

陶父得知病情後傷心崩潰

事主陶寶富的女兒陶麗思稱,其父於1950年,2015年4月逝世。陶父於2014年8月確診胰臟癌,獲轉介至瑪嘉烈醫院求診。惟醫生指陶父的病情無法做手術,再將他轉介至腫瘤科,並坦言其情況做化療也沒有用。陶父聞言十分傷心和崩潰,最後未有到腫瘤科求診。同年11月,陶父因腫瘤壓著膽管而須多次進出醫院,進行手術後接受延緩治療。

收到名為《癌症是生命的禮物》一書

陶女稱,後來有同事稱其合作夥伴認識專醫癌症的人,並給了她一本名為《癌症是生命的禮物》的書,作者為「趙淑儀傅士」。她與父親當時因對病情毫無頭緒,決定:「不如聽下佢(被告)點講。」終在他人介紹下約見被告。

先接受電子針灸測試

陶女指,2014年12月10日,她和父親到欣榮大廈的一間公司接受EVA (電子針灸測試)。陶父之後被要求手持兩個金屬坐下,該負責人則用一支疑似筆的物件戳陶父身上不同的穴位,歷時約一小時。兩人其後獲解釋檢查報告後,在娉婷職員「阿雪」帶領下前往娉婷中心。

被告指陶父細胞坐不到氧

被告之後在中心內的房間內接見兩人,在要求陶父女作自我介紹後,為陶父「吉手指」驗血。被告隨後將顯微鏡的檢驗結果轉駁到電腦螢幕,解釋畫面上見到陶父的血細胞「一粒粒痴埋一舊」,原因是該些細胞「坐唔到氧」,癌細胞亦是因而擴散。

被告自稱祈禱後獲靈感

被告吩咐陶父雙手各持一隻磁石,繼而與兩人聊天約兩小時。期間被告提及,她過去因工作太忙、經常做慈善而患上末期淋巴癌,醫生當時指她只剩下3個月命。被告因而不斷祈禱,有一次祈禱後突獲「靈感」,將過往學習的所有知識整理成一套醫癌方案,並成功治癒其癌症。被告更就此寫了一篇關於大腦的論文,成功在St. Clements University 取得博士學位,後來又獲International American University邀請擔任其校的榮譽顧問,另被告自言曾修讀心靈和心理學。

兩小時後指陶父血細胞已坐番氧

約兩小時後,「阿雪」再為陶父驗血,結果顯示其血細胞變為獨立一顆顆。被告解釋指,這是因為陶父剛才手持磁石,導致其血細胞「坐番氧」。被告續指,由於陶父的胰臟癌已擴散至肝和十二指腸,故產生了三個癌症。如果要全部醫治正常需要100萬,但因見到陶一家如此團結和孝順,可以將三個癌症視為兩個醫治,只需要收取50多萬。

指陶父需接受心靈課及配戴磁石

被告說罷離開房間,並叫「阿雪」取收費簡介給陶等人看。「阿雪」隨即向他們解釋收費內容,指療程包括心靈課、配戴磁石在身體各處並「瞓腦區(即睡在紅外線的儀器上)」、食療建議、營養食品、定期驗血和身體檢查等,但購買磁石和氧氣機不包括在療程內,須另費購買。

需簽同意書不得自行中止療程

陶女指他們當日已決訂購買療程,惟「阿雪」稱要用支票方式支付,故當日未有即時支付。翌日下午,陶父到聘婷中心接受第一次治療,此前先與娉婷簽署了一份同意書,內容提及陶父要接受6個月的療程,期間不得自行中止療程。

審訊明續。

案件編號:DCCC32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