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中心負責人涉無牌行醫 向癌患者供自然療法 兩人病情惡化亡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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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中心女負責人涉嫌收取3名癌症病人69至118萬港元,為他們提供心靈或荷爾蒙回春等自然療法,並曾建議不要服藥。惟3名病人後來均病情惡化,其中兩人最後病逝,另一病人則需再服用白血病藥物。該女負責人被控3項未經註冊而從事內科執業罪,她否指控,案件在區域法院開審。

被告趙淑儀(63歲),被控於2013年11月19日至2016年2月5日,在銅鑼灣廣旅集團大廈娉婷國際有限公司,並非已註冊、臨時註冊或獲豁免註冊,而為陶寶富、徐劍雄及鍾少琼從事內科執業。

女被告趙淑儀涉無牌行醫,在區域法院受審。

曾叫胰臟癌患者不用服藥

控方開案時指,事主陶寶富2012年確診胰臟癌,他在2014年起在娉婷接受治療,包括60次磁療、10次心靈治療,費用達69萬元。被告向陶稱其癌症已好轉,毋須服藥,惟陶病情於2015年惡化,被告反指陶自暴自棄及未按其餐單進食,陶於同年4月離世。

肝癌患者接受心靈治療最終離世

另一名事主徐劍雄於2014年確診患上肝癌,徐於2015年起接受治療,被告曾勸徐不要服其他藥,期間又為徐提供14次心靈治療,費用達110萬元。徐於2016年2月離世。

血癌患者接受治療後需再服藥

第三名事主鍾少琼於1996年確診血癌,2014年起接受被告提供包括多維大腦、能量、小腹、荷爾蒙回春等療法,被告亦有在飲食上建議鍾,並叫鍾每天在身體不同部位放置磁鐵。鍾付逾118萬港元,惟鍾之後病情惡化,2016年1月8日需要再服白血病藥物。

被告於2016年2月被捕。

案件編號:DCCC 32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