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病人治便秘遭捏胸指插下體 醫師罪成囚11月 官:影響中醫聲譽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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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男中醫為患有盆骨移位的30歲女病人針灸後,聲稱對方血氣不通及便秘,故為她按摩穴位治療,期間在女病人的胸部打圈按摩及捏胸,更用手指插入她陰道數分鐘。病人回家後感不妥報警。中醫早前被裁定非禮罪成,裁判官判刑時斥他違反病人對醫師的信任,影響中醫師在港建立多年的聲譽,故判他入獄11個月。中醫聞判後即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惟申請遭駁回。

中醫范義興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非禮罪成。(資料圖片)

被告范義興(64歲)被控在2015年2月17日,於土瓜灣一間藥行內非禮現年30歲女事主X。

裁判官開庭時指,法庭在案件押後期間收到一封匿名信,強調判刑不會受信件影響。據了解,信中內容多為指摘被告。

官指被告違反病人對醫師的信任

裁判官在判刑時指,案件非常嚴重,被告行為違反病人對醫師的信任,影響中醫師在港建立多年的聲譽,被告案發時更摸病人乳房及用手指插入其陰道數分鐘,時間不短,考慮案件有2年的延誤,被告期間承受壓力,故減刑1個月,判他入獄11個月。

辯方隨即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惟裁判官認為刑期不短,被告亦沒有良好上訴機會,故駁回其申請。

辯方指被告是一等良民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生活簡單有規律,非常顧家,可說是一等良民,今次事件是個別事件,被告一向熱衷於中醫事業,閒時會研讀中醫書籍及進修,惟本案後已失去事業及名譽,盡責的他亦已向中醫委員會申報事件。辯方又呈上由女病人、親友及一封由約80至90位病人及街坊聯署的信件,信件均異口同聲指被告關顧病人、誠懇服務街坊、救人如救己,是位好好先生及難得的中醫,女事主亦沒有受太大影響。

女事主治療時遭被告捏乳房及指插下體

X早前作供時指,案發時找被告治療盆骨移位,被告在她後腰和臀部針灸後,指她血氣不通和有腎虛,要在她頭、胸和會陰等部位施針。她遂改為仰臥床上,又拉高上衣和解開胸圍,並褪下內褲讓被告施針。被告施針後稱要按摩穴位,遂用手在她兩邊乳房打圈,又捏她乳房,接着將手指抽插X陰道,X雖感痛楚,但以為被告是進行治療,故當時沒有反抗,但回家後深感不妥,最終報警。

案件編號:KCCC427/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