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外籍租客搞Airbnb 女警業主私換鎖變被告 業主會:應民事解決

撰文:黃煒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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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休班女警疑因不滿外籍租客將單位用作民宿牟利,疑上門更換門鎖,最終涉干犯「侵擾」罪被捕。業主會會長佘慶雲指涉事女警做法愚蠢,認為應循民事訴訟解決。

有女警因租務糾紛,涉干犯「侵擾」罪被捕。(梁銘康攝)

中區警區重案組前日(23日)拘控一名30歲姓鍾女警一項「侵擾」罪,涉嫌於去年7月4日,與32歲外籍租客發生租務糾紛後,更換上址門鎖。據知,有關的租客將單位用作Airbnb民宿出租牟利,引起女警不滿,她其後主動上門更換門鎖,結果涉干犯「侵擾」罪被捕,案件將於下星期一(2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佘慶雲對女警做法感驚訝,稱:「吓?咁蠢呀?好似唔識法例咁,衣家連份工都冇埋囉!」(業主會圖片)

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表示,目前香港業主面對租霸束手無策,尤其熟知法律條文的租霸,令業主難以收回單位,只能依算民事訴訟解決。對於是次案件的女警私下更換門鎖,佘驚訝稱:「吓?咁蠢呀?好似唔識法例咁,依家連份工都冇埋囉!」,又指目前香港不少租霸將單位作民宿出租牟利,若業主以斷水斷電及更換門鎖,企圖趕走租霸,隨時干犯盜竊、刑事毀壞等罪行。

佘慶雲認為業主可自行搜集證據,證明租霸違反土地用途,並向民政事務署舉報無牌旅館,再向法庭入稟收回單位。不過,佘指民政事務署往往經歷一年後才執法,加上法庭程序冗長,亦未必信納業主的搜證,因此建議在大多數情況下,若租霸有準時交租,業主可「隻眼開隻眼閉」,到租約期滿再趕走租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