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專員公署拘36歲男子 涉網上公開前女友人資料及負評

撰文: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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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公布,今日(29日)在港島區拘捕一名36歲男子,他涉嫌在社交媒體平台的公開討論群組,未經當事人同意下發布其個人資料,包括姓名、電話、住址及樣貌等,並作出負面評論。被捕人士獲准保釋。

私隱專員公署表示,被捕男子涉嫌在未經朋友的同意下,披露了她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第64(3A)條的規定。

公署指出,被捕人士曾與女事主是朋友,於2022年7月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的公開討論群組內,先後發布了三條包含女事主個人資料的訊息,並對女事主作出負面的評論。女事主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英文姓氏、別名、年齡、手提電話號碼、居住屋苑及大廈名稱、曾就讀中學名稱、曾任職公司名稱、過往工作經驗,以及一張女事主在社交媒體平台帳戶的截圖,當中載有她的容貌。

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公署指會繼續調查案件。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不應因為私人恩怨而將他人「起底」,「起底」無助解決任何問題,相反往往只會使衝突升級。再者,「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