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女亂倫案 女兒:想從唯一信任的人身上得到愛 官再押後判刑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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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旬中醫8年前與19歲女兒發展不倫之戀,女兒更把初夜獻上,惟二人關係多年後被兒子撞破,兒子為保護親姊,大義滅親報警,惟親姊卻稱自願與父性交。中醫父女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亂倫罪,案件原於今天判刑,代表女兒的律師透露,案中兩姊弟與親母關係惡劣,女兒只是想從「唯一信任的男人」身上得到愛,形容事件是一宗悲劇。法官最後把案再押至本月26日,以候女被告社會服務令報告,並准女被告保釋外出。

中醫師父與27歲女兒在區域法院承認4項亂倫罪。(資料圖片)

兩被告分:任中醫師的父親(59歲)及無業的女兒(27歲),兩人早前於區域法院各承認2項亂倫罪。

感化官須評估兩姊弟應否同住

代表女被告的大律師求情時稱,女被告的母從報章中得知事件,主動聯絡他們兩姊弟,惟兩姊弟與母關係惡劣,拒絕與母見面。

辯方又指,女兒現在最需要的是心理輔導,並重申案件源於錯置的愛,又指她只是想從唯一信任的男人身上得到愛,形容案件是悲劇及特別。辯方又指,弟弟亦已遷出住所,感化官正評估兩姊弟應否同住。

父稱會與未婚妻搬到內地居住

代表父親的大律師求情時指,呈上被告寫的求情信,信中指,他在未來會繼續接受心理治療,防止重犯,並打算日後用中醫的知識做義工,又指會與未婚妻結婚及搬到內地居住,但他指仍會供養子女,與他們保持緊密聯絡。

控罪指,二人在2009年5月14日至2011年12月31日及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1月18日期間亂倫。

兒子發現父親收藏與姊性交片段

案情指,前年8月20日,被告兒子回家後驚覺父親赤裸,而胞姊則在洗澡。兩個月後,兒子終在被告的眼鏡盒內發現一張記憶卡,卡內更有6段兩被告的性交片段,兒子遂用手機複製片段。兒子之後將事件告知老師,老師建議他報警,但他猶豫,最終與社工商量後,決定報警求助。

父心情低落獲女兒安慰並性交

警誡下,首被告承認與女兒性交,又指當時情緒低落,女兒則擁抱及親吻他來安慰,之後二人性交,他承認知道與女兒性交不道德,再之後仍有與女兒性交,又指性交前曾問准女兒同意在行事,期間沒有使用避孕套及射精。

女兒強調性交不涉金錢利益

次被告警誡下稱,與父首次性交亦是她的「第一次」,之後仍有繼續,每次亦在她同意下進行。她又指與父關係非常好,兩人的性關係不涉金錢及利益,每次性交後均感開心及滿足。據了解,案情特殊,性交亦獲雙方同意,故兩人同被控亂倫罪。

案件編號:DCCC452/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