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戈平指一地兩檢不全面實施內地法律 籲港人「不要自己嚇自己」

撰文:李家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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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今日出席一國兩制研討會時表示,一地兩檢會參考深圳灣口岸模式,當中不存在藉機會在香港全面實施內地法律的問題,籲港人「不要自己嚇唬自己,把簡單法律技術處理政治化」。

內地在港執法權一直是高鐵一地兩檢的焦點,饒戈平指出自己不了解具體方案,但深圳灣口岸都是實行「一地兩檢」,香港一方在深圳境內執法,限於海關及邊檢等技術性部門。

饒戈平又指,有人提到一地兩檢是「割地」,「這個概念本身就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因為割讓只存在於國家之間,「說出這番話的人是忘記了香港的法律地位,忘記了香港和國家的關係」。他強調「一地兩檢」是在特定地方執行特定法律,與將內地法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全港實施,有很大距離,亦不存在藉機將內地法律全面實施到香港的做法。

不過翻查資料,深圳灣口岸模式的「一地兩檢」執法範圍不只如此,法例訂明港方口岸區是租予香港,實行香港法律,香港法院有司法管轄權,聆訊口岸區內民事或刑事訴訟。過往在深圳灣,亦有人因獨犯盜竊、普通襲擊、毆打等罪行而遭香港警方拘捕,不僅於入境或邊檢事宜。 

饒戈平(右二)認為若中央要擴大權力,大可不制定「一國兩制」。(資料圖片/江智騫攝)

出席同一場合的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亦表示,按他理解,一地兩檢只是香港提供一個地方予內地執法人員履行出入境工作,以及進行口岸管理的程序,即入境、海關及檢疫,理應不會出現內地人員將大量內地法律引入香港執法的情況。

另外,對本土派立法會議員前往台灣出席「綠營」舉辦的關注香港民主活動,饒戈平回應指,香港民選議員是民意的代表,他反問,違反《基本法》宣揚分裂國家的言論,甚至到香港境外傳播,事件是否真的合法及合理,他指香港市民及香港社會應早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