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公司合約期內未完成工程 海關拘東主涉違商品說明條例

撰文:魯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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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檢走文件證物。
男東主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被帶走調查。

海關不良營商手法調查組人員今(19日)下午採取行動,於屯門區一間裝修店拘捕一名男東主,指他涉嫌因未如合約期完成裝修工程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工程涉及金額約30萬元。

海關於今年4月接獲市民投訴,指早前委託一間裝修公司為其朗屏邨單位進行家居裝修工程,合約列明工程需於今年3月完成,工程款項約30萬,惟裝修公司接收付款後,沒有如期完成工程,海關今日於屯門石排頭路拘捕裝修店60歲男東主,懷疑觸犯商品說明條例中的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所提供的服務,現獲准保釋候查。據了解該公司已經營約30年,而海關曾到裝修的單位調查時,單位內仍有明顯未完工的情況。

海關提醒商戶遵守《商品說明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於購買服務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商戶如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向消費者提供的服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海關呼籲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舉報懷疑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