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磡塌樓】01抽查逾百唐樓幢幢要修葺 屋宇署暫掏腰包修74危樓

撰文:邵沛琳 郭倩雯 陳蕾蕾
出版:更新:

上月21日,紅磡機利士南路50號唐樓塌露台事件,揭露唐樓失修問題嚴重。資料顯示,涉事單位5度接獲屋宇署修葺令,連同塌露台事件,署方兩度「自掏荷包」為業主先行維修。惟屋宇署拒披露,政府承建商預支的維修費、工程造價及壞帳數目。
香港01抽查附近四街共116幢唐樓,發現署方過去10多年發出至少305封修葺令,當中約24.2%、74個命令由署方「代勞」,先行出錢派員維修,約68個由業主完成,其餘逾五成的命令估計未有處理。有資深工程師指,若業主拒絕維修或會被「釘契」,若署方替業主維修會收取約15%行政費,工程造價由數萬至百萬元不等。

上月21日,紅磡機利士南路50號唐樓塌露台事件,事發一個月肇事大廈依舊有居民入住。屋宇署發現當中6幢樓宇,需即時由政府承建商進行緊急工程。(蔡正邦攝)

《香港01》抽查區內過百幢唐樓 揭署方發約74封追款信

上月21日,紅磡機利士南路50號塌露台事件後,肇事單位已被署方封鎖。(黃偉民攝)

上月21日,紅磡機利士南路50號塌露台事件,屋宇署3日後(24日)派員巡查肇事樓宇附近37幢舊樓。署方發現當中6幢樓宇,需即時由政府承建商進行緊急工程。

記者翻查紀錄:估計署方替業主 完成至少74個工程

《香港01》記者翻查土地註冊紀錄,抽查附近116幢唐樓各一單位,發現由2004年至2016年間,涉事單位合共接獲至少305封維修令。當中,68個單位發出工程完成通知函,即業主自行完成修葺;但是,於2012年至2016年間,屋宇署發出74封「完成工作通知書」,即表示政府預支維修費找承建商進行工程,事後發信追款。

署方拒回應修葺費用

屋宇署回覆香港01指,已根據《建築物條例》向有關樓宇發出強制驗樓通知,並就部分樓宇發出勘測令;被問及該區四條街百多幢唐樓,署方曾否代業主進行緊急補救及修葺工程,以及能否成功追討修葺費。屋宇署則回覆:「並沒有就有關區域的樓宇,編製相關的分類統計數字,故未能提供有關資料。」

屋宇署:工程的確實費用 現時並沒有相關資料

屋宇署急查37幢舊樓 6幢需政府緊急維修

《香港01》翻查土地註冊紀錄,發現今次塌樓單位,五度接獲由屋宇署發出的修葺令,包括1983年危險樓宇維修令、1996年危險樓宇及渠務工程維修令、1999年及2007年的違例僭建物拆卸令。上述四次修葺令,業主均按指示完成工程。

屋宇署兩度「出手」維修 促業主繳交欠款

惟至2009年有關拆掉外牆危險招牌的命令,則需由政府承建商「代勞」。據資料顯示,業主未有於限期前動工,屋宇署遂在於2011年8月19日代為完成工程,一年後向業主發繳費單。2012年8月,業主將單位轉售予田生。連同今年6月21日的塌露台事件,屋宇署兩次「出手」助業主進行維修;屋宇署發言人指,緊急工程是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6條進行,會向業主收回有關工程費用。承建商正計算緊急工程確實費用,署方暫時未有相關資料。

專家:署方人手不足 業主不合作  普遍十年才完成工程

事發當晚,屋宇署委派承建商人員為露台進行臨時加固工程。(資料圖片/魯嘉裕攝)

樓上漏水拒維修 修葺令完成無了期

資深工程師劉志宏指出,屋宇署不時向舊樓發執行命令,但住戶多沒依法維修。署方人手不足、業主不合作,令執法更為困難,最後署方需以「釘契」逼業主維修,甚至告上法庭,「據我知道(屋宇署)要搞成10幾年(才完成工程)!」署方執法困難,最終衍生修葺令「長擺」,或拖至舊樓清拆時不了了之。

工程師估價:臨時加固、石屎剝落、拆招牌

屋宇署未有提供維修費用的資料,劉志宏為樓宇維修工程進行估價,他指拆卸招牌由一萬至數十萬元不等,需視乎招牌體積。而石屎剝落則數萬至百萬元不等,同樣需視乎維修面積。至於「懸臂式」臨時加固工程約為5萬至6萬元。

屋宇署代業主維修 需額外繳交約15%行政費

(黃偉民攝)

「屋宇署做(維修)仲貴過自己做!」劉志宏續出,屋宇署代業主維修,會額外收取約15%行政費。劉認為,由於地產商收購多個單位,一旦發生意外及傷亡,將衍生法律刑責重及賠償,他們普遍會自動自覺維修。

據條例:署方或向業主追討 不多於20%附加費

資料顯示,屋宇署工程完成後,會根據《建築物條例》第33條作出修訂,向業主追討工程費用、監督費和施加,不多於到期須付費用20%附加費。但是業主年老、體弱或患殘疾或精神病,有實際困難,則不會施加附加費。

業主若拒交修葺費 賣樓時將被「扣數」

劉志宏續指,屋宇署若完成工程,業主未有繳交款項,署方或會維修費轉介其物業上。日後業主轉售物業,會被「扣數」償還署方。另外,署方有可能將該單位「釘契」,業主需完成工程後通知署方撤銷頒令,同時向地政署取消釘契。

屋宇署去年增3.2%開支 處理過千宗修葺樓宇

根據2017至2018年度《財政預算案》,屋宇署本年度開支預算為約13.82億;過去一年,失修或危險樓宇資料顯示,經處理的市民舉報個案共有14,014宗,發出的修葺令或勘測令共有969宗,而已修葺及糾正的樓宇共有1,017宗。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