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部門多區打擊非法勞工 27男女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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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新界南總區機動部隊、葵青警區、荃灣警區、沙田警區、大嶼山警區及機場警區聯同入境事務處人員,本周三(15日)進行代號「冠軍」、「權能者」及「嶺馬」的反非法勞工聯合行動,突擊搜查區內多個罪案黑點。
行動中,兩名內地男子、20名內地女子、兩名外籍男子及3名外藉女子,年齡介乎30歲至56歲,分別涉嫌「違反逗留條件」、「逾期居留人士接受僱傭工作」及「非法勞工」被捕。
當中,新界南總區機動部隊和荃灣警區特別職務隊於荃灣市中心一帶進行掃黃行動,拘捕17名內地女子。
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並將會由警務處及相關部門作出跟進。
據了解,涉案內地男女持雙程證到港,至於被捕外籍男女全部來自印尼,持護照到港。
警方強調,僱主僱用不可合法受僱人士是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3年。
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令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則為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