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商換樓醜聞】歷來最高級在職公務員被查 高官剋星查馮程

撰文:林裕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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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廉署決定立案調查,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與賭王何鴻燊三太胞妹陳婉玉「樓換樓」事件,馮太成為歷來最高級現職公務員要受廉署調查。據悉,廉署會把案件交予執行處C組負責,該組曾於4年前拘捕前發展局局長麥齊光,而該組要定期向署理執行處處長(政府部門)余振昌匯報進度,余過往曾偵破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貪污案,去年亦檢控前特首曾蔭權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案,堪稱「廉署神探」。

余振昌曾調查許仕仁案、曾蔭權案,堪稱「廉署神探」,如今馮程淑儀案亦要向他匯報。(廉署圖片)

自2002年推行問責制後,特首及司局長已不屬公務員體系內,故達D8職級的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是歷來最高級現職公務員受查。廉署執行處有A、B、C組主責調查公務員涉貪,據知因前兩者負責警隊及其他紀律部隊案件,故馮太案會交予調查文職公務員的C組負責,該組4年前,曾調查前發展局局長麥齊光與前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涉互租單位騙租津案。

至於曾調查許仕仁案及曾蔭權案的特別職務組,據知只為調查該兩案而成立,故不會參與馮太案的調查。不過,曾為該組主管的余振昌,已升任為署理執行處處長(政府部門),C組調查馮太案的進度,須向余匯報,由余領導調查。

馮氏夫婦是否有罪,查錫我認為言之尚早,但指立案調查代表廉署對舉報已有合理懷疑。(網上圖片)

立案調查只是第一步 是否入罪言之尚早

現為大律師的前廉署總調查主任查錫我表示,立案調查代表廉署對舉報已有合理懷疑,但強調只是調查起步階段,暫難言是否有罪。就馮程淑儀前年4月,單位「一換二」,但所付差價少於當年估值300萬元,從而得益,查錫我指已有干犯《防止賄賂條例》第3條之嫌,因該條例訂明公職人員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而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即屬犯罪,但能否入罪仍要視乎廉署調查後所知的交易詳情。

至於馮太丈夫、於2003至2006年間為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的馮永業,查錫我則認為,馮永業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之嫌,因他在任期間主理航權、直升機機場擴建等事務,陳婉玉持有的直升機公司卻在同一時期,奪得上環港澳直升機場專營權。不過,他指能否入罪要視乎馮當年有份直接參與審批。

陳婉玉、地產經紀 將為關鍵證人

曾任廉署調查主任的民主黨北區區議員林卓廷則估計,廉署在調查時,馮氏夫婦的銀行戶口、物業交易的資料,均為必定查看的文件,但因「文件不會說話」,故預料陳婉玉及當年負責該宗物業交換的地產經紀將為關鍵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