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殉情】女傷者fb頻發情夫合照 涉協定自殺或被捕

撰文:凌逸德 陳諾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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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10時48分,警方接獲灣仔利景酒店職員報案,指一男一女住客在酒店房間內昏迷,警方及救護員接報到場,發現男子已當場身亡,女子則陷昏迷,送往律敦治醫院搶救,女事主後來已恢復意識,惟情緒激動。消息指,警方會詳細調查案件,不排除會以涉嫌協同自殺拘捕女事主。女事主目前情況嚴重
據了解,他們是小學同學,二人約於3年前的同學聚會中重逢後,就一直保持聯絡,而且二人經常一同出席朋友聚會。女事主愛得高調,二人關係有跡可尋,於她的Facebook上,有大量與死者的合照;而男死者則未見於社交媒體上發放過與事主的合照。

朱於救護員到場後證實死亡。(賴雯心攝)

一名62歲姓朱男子及一名60歲姓張女子今早被發現倒卧於利景酒店的房間內,男子當場證實不治,女事主則已恢復清醒。灣仔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 警司關頌賢指,朱及張二人為小學同學,直至3年前於小學同學聚會中重遇,及後一直保持聯絡。女事主亦曾於死者任職倉務員的公司工作一年多,直至4、5個月前離職。

女事主愛得高調 以「啟蒙老師」形容情夫

他們二人重逢後,朱張二人經常一同出席朋友聚會。張愛得高調,二人關係有跡可尋。於她的Facebook上,有大量於朋友聚會中的合照,其中張更以「啟蒙老師」形容情夫。於今日凌晨零時許,她發帖文指「六十歲無憾,有你陪我走」,其後就將Facebook的頭像改為二人合照,其中一張女事主更依偎在死者膊頭上,表現親暱。於4日前(16日),張在朋友聚會後發帖文指「2018最後一次飯聚,好有氣氛,又要等2019喇!但會否是最後一次呢。」,而當中亦有與朱的合照。

據了解,62歲的朱有一子一女,並已為兩名孫女之祖父,而朱的社交媒體上只有發放與女兒及兩名孫兒享天倫樂的合照,他則未有主動發放與張的合照。

女傷者親友醫院探望 看守警員阻止

傍晚時分,張女的親友一行多人前往灣仔律敦治醫院探病,但遭看守病房警員阻止,指張女目前神志未清,現階段接受警方調查,暫不適宜探望。其中一名疑是女傷者的兄長,怒氣地向疑是其妹夫男子道:「裡面果個係我妹,你搞到佢咁」,雙方有爭拗,被病房警員勸止。

張與朱的Facebook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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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確實證據 會以涉嫌協同自殺拘捕女事主

警方今日於酒店房間內發現一瓶原有50粒安眠藥的藥瓶、烈酒及一杯疑威士忌加安眠藥物混合的啡色液體,房內亦有一把未開封的牛肉刀及清潔用品,如漂白水及滴露等。張亦於房間內遺下2封遺書,當中透露自己生活不快等。警方指,現時張雖已清醒,惟她情緒激動,未適宜落口供。另外有消息指,如情況許可,會以涉嫌協同自殺拘捕女事主。警方暫列自殺案,由灣仔警區重案組跟進。

根據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33B條「協同自殺的刑事法律責任」,任何人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他人自殺或進行自殺企圖,即屬犯可循公訴程序審訊的罪行,一經定罪,可處監禁14年。

二人於利景酒店中殉情。(賴雯心攝)

婚外情基於對婚姻不滿 當事人應開放自己與朋友及家人討論

香港婚姻及家庭治療協會督導黃葉仲萍博士指,無論甚麼年紀,婚外情是基於夫婦間其中一方,甚至雙方都對婚姻不滿。若遇此情況,黃建議兩人應開放自己與另一半討論問題,即使離婚或許亦會是一個解決方案。黃續指,相信事主年紀較大,二人都未必能開放自己與家人交代,因此雙方所面對的壓力都較一般人大,當他們未有其他更好的方法時就不能面對事件,開始逃避繼而衍生尋死的念頭。「想尋死嘅人多數都係平時收收埋埋太耐,之後一次過爆發。所以朋友嘅陪伴同開解好重要」。

至於雙方的家人,黃直言會出現兩極的反應,「一係好自責,一係好嬲」她指,家人自責是因為覺得自己未夠體諒及埋怨自己未有發現家人有異樣;而憤怒則基於事主未有向家人坦白。因此,黃覺得死者的家人此時亦需要朋友的陪伴及開解,在需要時可尋求專業的輔導。

女傷者的一名男親友,在病房外守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