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屋偷情?】被指私用安全屋幽會情婦 保安部警司放假警徹查

撰文:楊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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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反恐工作的警務處保安部,一名警司被指利用「安全屋」與情婦幽會!據悉,涉事的警司利用撥款,租用了紅磡一工廈單位作保護證人的安全屋,但丟空數月,更疑公器私用,收起鑰匙後,帶情人到安全屋幽會。據了解,女子的丈夫聘用私家偵探調查,發現兩人一個月內多次出入安全屋,而情人更有安全屋的密碼。消息指,該名警司現正放假,警隊內部正徹查事件。警方回應事件指,不作評論。

一名保安部男警區疑與女伴在安全屋密會。(互聯網)

據了解,該名姓馮男警司疑在數年前仍擔任總督察,並獲頒長期服務獎章加叙第一勳扣,至半年前獲擢升為警司,並調職至保安部。過往他疑曾在商罪科及旺角警區情報組工作。他現已被即時休假。警隊高層要求徹查事件,包括該名警司有無帶同女伴到安全屋、涉事工廈單位是否被租用作安全屋,以及有無影響保安部的行動。警方回應事件稱不作評論。警方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如證實有人員違規,定必嚴正處理。    

有消息傳出,警隊高層接獲投訴,指一名負責駐守保安部總部的姓馮男警司,利用俗稱「線人費」的酬金及特別服務(R&SS)撥款,租用紅磡鶴園街一個單位作安全屋,但丟空數個月,未有用作公務用途,更收起鑰匙不交予同僚用,反而帶同其情人到安全屋幽會。兩人空閒或週末時間便會到安全屋幽會。

女情人丈夫揭發事件

據悉,女子的丈夫疑聘請私家偵探調查事件,拍攝兩人出入安全屋的影片作證據,更發現過去一個月內多次出入上址,而該女子更有安全屋的門口密碼。保安部為警務處部門,負責多項與保安有關的事宜,包括保護顯要人物、防範及對付恐怖活動,以及統籌保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