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工傷】兩死三傷承建商僅罰60萬 遺屬﹕港府應感羞愧

撰文:楊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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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九年時間、耗資千億的港珠澳大橋,因發生工業意外傷亡多,曾被譏諷為「奈何橋」。如今它開通近三個月,為世紀基建流下血汗淚水的工人的付出與犧牲,逐漸逐漸被繁忙的車流與密集的人潮蠶食、消失。約兩年前,高架橋底工作台倒塌致兩死三傷,事至今日,西九龍裁判法院判處三間承辦商罰款共約60萬元。人命可貴,多少金錢也挽不回憾事,遺屬痛心逝去的生命已無法彌補,展望將來提高職安健罰則,避免再發生悲痛事件,但今次僅罰約60萬元,工權會批評刑罰過低,無法起阻嚇作用,變相縱容僱主為求施工速度,不顧安全工作。

兩年前的意外導致兩死三傷,今日三承辦商被判罰共約60萬元。(資料圖片)

三間主要承建商被判罰61.4萬港元

工業傷亡權益會指出,就2017年3月港珠澳大橋高架橋底工作台倒塌,造成兩死三傷工業意外,三間主要承建商香港寶嘉建築有限公司、中國港灣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及威勝利香港有限公司承認其中27項傳票控罪。西九龍裁判署今(1日)判處寶嘉建築罰款26.4萬港元、中國港灣工程罰款21.4萬港元、威勝利香港罰款13.6萬港元。三間公司合共罰款為61.4萬港元。

事件中導致兩死三傷,兩名死者分別是22歲的尼泊爾裔港人Anel Gurung及41歲的尼日利亞籍工人Onwuka Okomba Onwuka Uka,他們當時在工作台上進行拆卸工程,懷疑帆布帶不堪負荷斷裂,繼而墮海。由於工人的安全帶均扣在工作台上,無法逃離,被工作台扯入海底。Anel被救起時無脈搏不治,Uka失蹤至翌晚才尋回遺體。

遺屬感失望﹕港府及其外判商實應感到羞愧

Uka的家人對判決表示十分失望和不滿,認為公義不得彰顯。他們要求政府及立法會必須加緊提高職安健罰則的步伐,才可逼使僱主更重視施工安全。他們又稱,港府及其外判商實應感到羞愧。而Anel的家人簡單表示,失去的寶貴生命已經無法彌補,希望以後不要再發生這種令人痛心的事故。

當日遇上工業意外受傷的Thapa,至今手臂仍感痛楚,年僅20多歲的他被診斷不可再做繁重工作。(資料圖片)

傷者至今未康復 認為應加強罰則

其中一名22歲傷者Thapa Taul Beniedick指出,意外至今已經兩年,但他的手臂仍感到痛楚,醫生指他日後無法再作重度工作,他現時正在找工作,但相信再無法從事地盤工作。對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的判罰,他認為約60萬元的罰款並不足夠,並希望政府加強罰則,以警惕承辦商關注工人安全工作。

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陳錦康認為,今次刑罰未能反映罪行嚴重性,過低的刑罰對僱主違法施工毫無阻嚇力,變相縱容僱主為求施工速度,不顧安全工作。工權會要求勞工處及檢控當局須就判刑提出上訴,還死者和遺屬一個公道。工權會亦強調,提高罰則逼在眉睫。

與涉事同款的工作台。(資料圖片)

港珠澳大橋死亡事故過往刑罰

2012年10月25日,人工島地盤死亡意外﹕中國港灣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被判罰款48萬9千元;得力修葺建築有限公司被判罰款6萬元。
2014年10月19日,赤鱲角南路地盤工作台崩塌﹕香港寶嘉建築有限公司、威勝利香港有限公司、中國港灣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各罰款4.35萬元。
2014年12月12日,人工島旁躉船挖泥車墮海﹕中國港灣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罰款 4 萬元、香港航通有限公司罰款 4.2 萬元、偉展工程有限公司罰款 4 ,000元
2015年10月27日,高架橋橋墩鐵籠擊中工人致死﹕香港寶嘉建築有限公司、威勝利香港有限公司、中國港灣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各罰款8.2萬元;顯森建築有限公司、電威工程(香港)有限公司,各罰款2萬元;顯森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罰款 4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