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子中介】嚇業主違規二按 介紹財仔還按揭 涉6400萬17人被捕

撰文:楊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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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中介變騙子,訛稱銀行職員致電二按業主,指控違規二按,要求盡快還清款項否則訂契,事主嚇破膽信以為真,經中介介紹,上律樓與持牌財務公司簽合同借巨款,取錢後交予中介作保證金及交還按揭款項,詎料騙徒捲款消失。警方共偵破兩個詐騙中介集團,合共騙了91名事主,涉及金額高達6400萬元。警方一連兩日拘捕17人,包括兩集團主腦、骨幹成員,以及財務公司董事及職員。

警方解釋詐騙集團的行騙手法。(蔡正邦攝)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聯聯同港島總區刑事部人員,在過去兩日進行一個代號「勇戰者」行動,打擊全港財務中介公司騙案,行動中動員110人,搜查多個地點拘捕兩個集團的11男6女,年齡介乎19至39歲,包括兩名主腦,俱為男子,分別24歲及29歲,被捕人涉嫌「串謀詐騙」、「企圖串謀詐騙」、「違反放貸人條件」等。涉案詐騙集團的銀行帳戶內共有1055萬元的懷疑犯罪得益,現已被凍結。同類行動中,首次有公司註冊處參與,協助搜查一間涉嫌串謀的持牌放貸人,即財務公司。

兩集團致電二按市民指違規

港島總區刑事部跟進的詐騙集團,由2017年底運作;而商罪科調查的集團由2018年6月起運作。警方調查所見,兩個集團在不同地點的商廈開設辦公室,假扮經營財務中介服務。騙徒以向銀行借一按、二按的市民為目標,透過電話聯絡受害人,訛稱是銀行職員,指他們涉違規物業二按,其二按未得一按銀行同意而違反合約條件,必須清還二按款項,否則釘契。受害人受邀到中介公司辨公室處理違約問題,中介公司會轉介他們到持牌財務公司借貸還錢,更游說指可以額外多借一筆款項。

要求還二按 事主被誘借錢

事主既擔心違約,又想多一筆錢用,最終不虞有詐,到財務公司指定的律師樓簽署借貸合同,其間,中介公司不會出席。財務公司職員為免違反《放債人條例》規管,會要求事主作書面聲明,指借貸過程不涉及中介公司,更被要求簽署聲明放棄諮詢獨立律師服務意見的權利。借貸成功後,中介公司會再接觸事主,要求他將全部款項存入指定戶口,聲稱用作保證金,並會代事主交還按揭款項,手續完成後會退還餘款,惟事主交出款項後,中介公司便會人間蒸發,相關辦公室亦會人去樓空。警方相信指定戶口用作清洗黑錢。

中介取錢後失蹤 91人損失6400萬

警方經調查後,發現兩個集團涉及91名受害人,年齡介乎20至60歲,來自不同背景。各案件由2017年至2019年初發生,涉及總金額高達6400萬元。案件中,部分受害人僅被騙去數萬元手續費,但其中一名受害人被騙去款項後,對方亦沒有替他清還二按,最終合共損失282萬元。由於受害人本身已有按揭貸款,加上受騙而借一筆大額款項後,令債務負擔更重。

受害人被要求簽署不同書面聲明,證明沒有受任何一方威迫。(蔡正邦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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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案組破炮台山財務中介拘五人 

經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後,警方鎖定集團主腦及骨幹,並在過去兩日採取行動。港島總區重案組人員昨日(14日)中午時份,突擊搜查一間在炮台山的財務中介公司,檢取電腦及借貸文件相關證物,由昨日至今晨共拘捕五人,包括2男3女,年齡介乎22至29歲。調查所得,此集團由今年一月起運作,被捕五人曾接洽七名潛在受害人,游說他們到持牌機構借貸並意圖騙取他們的金錢,警方相信已成功阻止七人被騙,調查亦在進行中,不排除稍後有更多人被捕。被捕五人現被扣留調查。

商罪科揭中介串謀財仔行騙拘12人

而商罪科經調查後,相信有另一間中介公司串謀財務公司進行詐騙,遂以涉嫌「串謀詐騙」、「違反放債人牌照條件」共拘捕12人,分別9男3女,當中包括不良中介的主腦及骨幹成員,亦拘捕涉案財務公司的董事及職員。行動亦聯同公司註冊處人員對財仔進行搜查,檢查涉及違反放債人條例的情況。行動仍然進行中,可能再有人被捕。

警方搗破兩個中介詐騙集團。(蔡正邦攝)

警方指出,被捕人士有不同角色,分別是主腦、租辦公室的人、做公司登記的人、接待職員、遊說受害人借貸的「刀手」、財務公司代表、洗黑錢戶口持有人。警方初步調查相信,洗黑錢戶口持有人未有參與「刀手」活動,可能被利用作參與洗錢活動。至於騙徒如何取得受害人按揭資料,警方不排除騙徒以不當途徑取得未獲授權的資料,或者受害人曾到財務公司詢問借貸資料,或騙徒透過Cold Call取得資料。

集團成功騙得一人 辦公室即搬走

今次案件偵查上有難度,第一,兩個集團共涉及10間辦公室,騙人一單、兩單就搬走,令警方難以偵查。第二,以往同類案件難證明中介與財務公司有什麼協議,因財務公司會聲稱不涉及第三方,導致檢控時證據不足,難以將財務公司繩之以法。而今次行動有公司註冊處參與,警方經長時間情報搜集、分析及調查後,證明財務公司與中介有密切關係。

難證中介、財仔關係 公司註冊處助搜證

警方解釋,因多數借貸人不知有財務公司的背景,他們由中介公司介紹,至律師樓簽借貸合同時,才知道對方是什麼財務公司。此外,亦有證據顯示,財務公司代表曾向受害人指上律師樓後不要稱有人介紹,中介公司亦會要求受害人不要披露是中介的存在。因此,警方有理由相信是中介將財務公司介紹予借貸人。警方掌握此方面的證據,希望可成功打擊不良中介,連同串謀的財務公司亦可受到法律檢控。

警方呼籲,任何有意借貸人士或有樓按人士,不要相信可疑來電,聲稱有借款、財務服務;簽署涉及貸款文件要審慎,不要亂簽協議書;盡量尋找獨立法律意見,不要相信他人的法律意見;借貸人亦可上公司註冊處網頁查詢中介公司是否財務公司指定中介公司,非指定中介公司不可作中介服務;成功借錢後不要將款項交予第三方;如果遇上騙案,市民可致電警方24小時防騙熱線,或上反詐騙協調中心網頁了解資訊。

根據資料,申請二按時必須得到一按銀行同意,否則銀行有權取消一按合約,按合約行使其要求準業主提前還款要求。要獲得銀行同意,就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例如加上二按部份後,申請人的收入仍能通過壓力測試。不過,一手物業申請二按時,一般已得到一按銀行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