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沖繩遇溺】港男獲救後意識迷亂掙扎 尚有呼吸脈搏不宜做CPR

撰文:楊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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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夫婦沖繩參加潛水體驗團,41歲丈夫水底遇溺,升上水面期間嘔吐,救上水後呼救﹕「透唔到氣」,送院後證實不治。在當地經營潛水店港人老闆娘梁太指,出事地點為著名潛水勝地,故不少人目擊事件及幫忙。當男事主被抬上擔架床時仍然有意識,數度嘗試掙扎及坐起來,大批熱心人士包圍他,有人嘗試為他進行心肺復甦術(CPR)。不過,梁太指事主尚有心跳、脈搏,不宜進行CPR。

無呼吸及脈搏可作心外壓

香港消防處救護員會主席李偉孝表示,今次事件中,事主在擔架床上掙扎,他不排除事主當時時已進入迷亂狀況。如果確認事主已無呼吸及脈搏,或脈搏不正常,例如只有數下,可進行心外壓。然而,如果事主有呼吸、脈搏,則不宜作CPR,以免影響其本身的脈搏,並盡快將他送院。

他續指,拯救溺水人士的最佳做法是立即送院搶救。根據救護指引,如果事主仍然可以呼吸,可為他戴上氧氣罩;若呼吸微弱,可使用膠囊復甦器為其灌氣。若事主意識迷亂,不斷掙扎,揈手揈腳,可用三角巾將他固定在擔架床上,以防他令氧氣罩移位,或進一步傷害自己。

有多年潛水經驗的人士指出,如果事主潛水水深不過十米,患上潛水夫症的機會微乎其微,估計遇溺機會較大。潛水時遇溺,可能因為潛水人士不熟悉潛水裝備的使用方法、氣具有不同情況令其無法呼吸,或潛水人士遇問題時恐慌以致未能應用程序及技巧。

而潛水時嘔吐並不罕見,可能因為下水前吃太飽、氣樽壓縮氧氣太乾燥所致,只要按既定程序,脫下口中的呼吸調節器,吐出嘔吐物,再重新戴回呼吸調節器,按程序將口中的海水清走便可。不過,如果潛水人士缺乏經驗,未能吹出嘔吐物,隨時會影響呼吸,導致遇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