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復元朗】衝突後遺各式彈殻漆彈磚頭  速龍警棍疑加環狀物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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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28日)有市民發起光復元朗遊行,至下午時份,警民再於元朗多處發生衝突,期間警方多次發射多枚子彈;而示威者則用磚塊、雞蛋回撃。至晚上警方進入西鐵站,其中一名速龍小隊成員揮動警棍時,被發現其警棍頂端疑加裝銀色的環狀物,旁側同為速龍小隊的警員警棍則未見加裝物件。
另外,記者於警民衝突後巡視現場,發現現場遺下大量警方發射多枚子彈後的子彈殼,包括催淚彈、海綿彈、橡膠子彈;亦留下不少示威者投擲的磚頭、雞蛋及漆彈跡等等。

速龍小隊警員警棍前端疑加裝外置物。(曾梓洋攝)

速龍小隊警棍疑加環狀物
警方昨午至晚上,多次向群眾舉旗開槍,記者及後巡視現場,現場現遺下多枚子彈殼,包括催淚彈、海綿彈、橡膠子彈等等。另外,警方於西鐵站出動警棍時,被發現該個警棍經「加裝」,其頂端疑加裝銀色環狀物,而旁邊的同為速龍小隊警員的警棍,則未見加裝物件;翻查當日其他防暴及速龍小隊的警棍,其警棍頂端均未見加有銀色環狀物。

翻查資料,防暴警察及速龍小隊均配備防暴警棍;而早前於光復上水行動,軍裝巡邏亦一度與民眾爆發衝突,一度取出警棍,翻查資料,其警棍與防暴警察及速龍小隊配備的警棍並不相同。《香港01》正向警方查詢事件。

另外,《警察通例》內文曾列明使用警棍的警察,需受機動部隊、衝鋒隊武器及戰術訓練組或合資格警棍教官訓練,才可獲發及使用;另外,當有人故意或意外被警棍擊打,相關人宜需提供初步報告,包括被打者傷勢、被擊中部位、警棍揮打次數等等資料,而報告的副本則會交警務處助理處長。

警方﹕環狀物為膠索帶 以固定警棍尾部繩

警方在周一(29日)發新聞稿回應事件指,就有媒體報道,指有警務人員於上周六(27日)在元朗西鐵站內執勤時使用改裝警棍,以增加殺傷力,警方作出澄清指,該名警務人員使用的警棍尾部繫有膠索帶,用以固定警棍尾部的繩。由於他在使用警棍時繩子鬆脫,令膠索帶由警棍尾部滑到警棍前方,因而引起誤會。此外,亦有網上言論就該名警務人員的身份存疑,警方證實該名人員是現職警務人員。

現場遺下大量彈殼,包括橡膠子彈、海綿彈及催淚彈。(陳蕾蕾攝)

衝突過後 大量彈殼遺地面

衝突完畢後,記者到現場巡視期間,發現地上遺留大量衝突期間使用的武器,地上遺留多發警方發出的子彈,包括橡膠子彈、海綿彈及催淚彈。橡膠子彈分別為「MP-4-R3 Hard Rubber Baton Projectile」及 「ALS1202 rubber rocke」,前者為多彈頭橡膠子彈、較為長身,內含三個黑色圓柱狀的橡膠子彈頭;而現場所見後者的彈殼為橙色,獨頭橡膠彈,其彈頭儼如火箭,尾部則有四塊翼,可在發射時穩定彈道。現場檢獲的「ALS4006D REACT Round」海綿彈,其圓形子彈海綿頭為綠色,撃中目標後可造成鈍傷痛楚(blunt trauma pain compliance)。

另外,現場遺下的催淚彈殼包括兩種,分別為由法德魯槍射出的催淚彈及手擲式催淚彈,前者為「CS MULTI SMOKE 5 PROJECTILES」,內有五個彈頭;後者為「Gren Hand Burst Irrt- A.Riot- N225」呈黑色狀,內有23粒細彈頭。

警方發射多枚子彈 大量彈殼遺地面

示威者鐵馬列防線。(陳蕾蕾攝)

示威者鐵馬水馬列防線 磚塊雞蛋回撃
現場示威者除具備大量物資如眼罩、口罩防避警方的行動外,亦備有不同物品進行示威。記者於現場可見,遊行後有示威者拆去路邊鐵馬,將其綑成三角型作示威者防線,入黑後又改以水馬作防線;而警民發生衝突衝間,有示威者手持長遮、行山杖,亦有示威者向警方投擲磚塊、漆彈、雞蛋及膠水樽;示威者撤退後,記者於現場巡視期間,發現遺下不少「戰亂」的痕跡,包括警方發出的多枚子彈,及示威者投擲的物品。

另外,及後記者到元朗警署對出位置查看,亦發現多個以「ICAC」紙杯盛載的油漆彈。

示威者裝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