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記者會】三問過期催淚煙 高級警司稱:我唔係彈藥專家

撰文:魯嘉裕
出版:更新:

警方於過去兩個月的示威衝突中,施放超過1000枚催淚彈,其中有傳媒於現場拍得懷疑過期催淚彈殘骸,過去數日於警方的例行記者會上,均有傳媒追問有關警方有否曾使用過期催淚彈的問題,惟警方一直未有確實回答。
港島總區高級警司(行動)吳樂俊今日多次被媒體問到有關問題時,表示警察公共關係科知道大家關注相關問題,一定會給一個滿意、合理答案給大家,又指自己並非彈藥專家,不知過期催淚彈對人體傷害,但指確保向同事及上級反映,作出更清楚檢查,如發現有過期情況,相關部門會作出相應安排。

警方今午舉行記者會,被傳媒追問過期催淚煙問題。(陳浩然攝)
過去兩月示威衝突現場出現生產日期為2016年的催淚彈。(資料圖片)

首次回答:手上無資料

警方下午4時舉行記者會,交代周六、日多區公眾活動的情況,其間警方再次被追問過期催淚彈問題。第一次為有傳媒提問警方有否使用過期催淚煙,及日前有市民質疑警方濫捕非法集結問題,港島總區高級警司(行動)吳樂俊指今日記者會主要交代未來兩日的公眾活動詳情,現時手上無有關資料,而每日警察公共關係科會收集資料,於例行記者會上提供有關拘捕行動的數字及進展,相信他們會樂意回答。

第二次回答:不知道有否曾使用

其後有傳媒再追問警方有否曾使用過期催淚煙,吳樂俊指「呢個真係一啲政策上問題,我手上真係無資料」,又稱不知道之前有否曾使用過過期催淚煙,只能說警方有既定程序及指引,確保使用武器有嚴格規管,於衝突場面中使用不會造成人身安全問題。

第三次回應:公共關係科會給滿意、合理答案

在場傳媒在詢問警方能否提供限期,回應有否使用過期催淚煙問題,西九龍總區高級警司(行動)張惠華指「催淚煙問題過去已經不斷答過好多次,我哋唔會再重覆」,引起在場傳媒揚聲反駁,吳樂俊指警察公共關係科知道大家關注有關問題,一定會給一個滿意、合理答案給大家,至於時間會由他們決定。

確保反映作更清楚檢查 不清楚過期彈傷害

被問會否承諾不再用過期催淚煙,吳樂俊指會回去確保向同事及上級反映,作出更清楚檢查,如發現有過期情況,相關部門會作出相應安排,被問到催淚彈的有效日期,吳樂俊又稱「只可以講我唔係彈藥專家,係咪寫咗個日期過咗期,代表會對人體有傷害,我唔知道,係咪代表佢失效用唔到,我唔可以去澄清或者去講一啲…我唔係呢方面專業」。

昨日記者會:會確保安全及按守則使用武器 拒透露指引

於昨日(9日)警方例行記者會上,被問及對於日前有傳媒於警方驅散行動發現現場有過期催淚彈殘骸,警方會否將過期催淚煙及正常催淚煙作測試毒性分別及向公眾交代,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指警方於購買武器及軍火時,廠方會提供有關武器的資料及使用守則,警方會根據守則使用,另外廠方已就武器進行測試,認為警方無需要再測試,江永祥稱警方會確保安全及按守則使用武器。被問到警方有否使用過期催淚煙,謝振中及江永祥未有回應,而關於催淚煙使用指引,江永祥稱指引涉及行動細節沒有補充,如有投訴,投訴警察科會跟進。